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200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541号),经研究,定于6月份开展2006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周主题。从使用环节入手,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使用散装水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贡献。
二、宣传周时间。6月11日至17日,与全国节能宣传周同时进行。
三、宣传周重点。宣传的重点范围是与散装水泥使用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建设施工单位,广大乡镇农村。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提高建设施工单位和农民对发展散装水泥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散装水泥的使用。
四、宣传周要求。
1、散装水泥办公室要主动与建设部门和施工单位沟通,了解建设单位使用散装水泥的情况,宣传国务院关于“从使用环节入手,加大散装水泥使用力度”精神,提高建设单位使用散装水泥的自觉性,加大散装水泥使用力度。
2、要深入乡镇农村,向广大农民宣传我国发展散装水泥的战略方针,宣传使用散装水泥的重大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使广大农民认识散装水泥,自觉使用散装水泥。
3、要借鉴以往宣传周活动的有成效的做法,充分发挥专业媒体作用,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通过宣传片、专题报道、专题文章、图片展览、宣传单、宣传册等形式,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发展散装水泥、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大意义。
4、各地开展宣传周活动期间的工作情况及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报送全国散装水泥办公室,并加强工作沟通与交流。
来源:中国水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