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许先生反映,几天前,他收到一条手机短信,向他推销一种叫“电子狗”的产品,声称“电子狗”能在几百米之外探测到“电子警察”的存在,并提醒车主“前方有测速”,使车主避免因超速被逮。那么, “电子狗”的“反执法”行为,是否合法?记者进行了调查,并采访了
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士。
暗访:电子狗最近非常畅销
5月11日下午,记者先后来到兰陵路、光华路等地的汽车装潢商店暗访。
“7000多元,带卫星导航还带测速器,日本的。”老板对记者说。兰陵路上这家商店的销售人员介绍她们出售的“电子狗”最高档。
在光华路,一家汽车美容店老板告诉记者,这种还没有手掌大的仪器有“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等模式可供选择,在600米之外就可以测到“电子警察”即“电子眼”发射的雷达信号。“电子狗”大多为日本、台湾等地生产,单价600元至3000多元,最近非常畅销。
在光华路一家汽车美容店,女工作人员说:“这种3000多元的电子狗已断货了,全卖掉了,你要的话,就留下电话。”
据另一家汽车装饰美容中心的男老板介绍,近期“电子狗”每个月都可以售出10多个,而且市场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迹象。“不过这种产品更新换代很快,消费者应该有风险意识。”他说,“电子狗”进入市场以来,目前该产品已经到了第五代。由于“电子眼”的系统在不断升级,“电子狗”也随之更新,这就意味着,消费者已经安装的前四代产品作用不大。
记者发现,目前市面上主要有3种超速提醒器:一种是直接插在点烟器上的火柴盒大小的提醒器,一般为国产,售价在400元以内,对所有感应到的频率都会报警;另一种是国外较“低端”的产品,售价在600元至1500元,专门对“测速雷达”进行提醒;第三种为2000元以上的“高端产品”,带有GPS定位和语音提示。它不仅能探测到固定的雷达测速器,还能探测到交警临时设置的流动雷达测速器,大老远就能闻到警察的“味道”。
车主:买“狗”也有“理由”
为什么消费者舍得花费数千元前去买个“巴掌”大小的仪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李先生说,他的两次违章经历都发生在常金线,限速从80公里减到了40公里,“这些都是减速非常困难的区域,第一次经过这些路段的车子,违章几乎百分百。”李先生说,在这两起“惨痛”的教训后,他于一个月前购买了“电子狗”,之后再也没有因为超速违章。
我市一位打算作“电子狗”买卖的人告诉记者:我市现在很多路口都有“电子警察”,开车不规矩时经常被拍。我市的不少公路有的地段限速是时速60公里以下,一不小心超速将会面临很大的处罚代价——2000元罚款。他说:“电子狗”这东西挺好的,有时候不自觉地开快了,发现前方有测速的时候,自然就把车速降下来。
市民张先生则表示,“电子眼”都设置在容易出现交通事故的路段,“电子狗”的使用可以使司机知道自己正在被测速,因而主动自我约束,遵守交通规则。 律师:
属于盗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的行为
据了解,由于“电子狗”针对“电子眼”而来,属于新生事物,是否合法,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因此其合法性仍处于争论之中。
“电子狗的出现直接针对交巡警执法,意在规避测速,而在客观上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电子狗无疑是非法的。”某律师如此告诉记者。
他说,从“电子狗”的技术构成和工作原理来看,“电子狗”的工作频率在398-400MHz之间。“电子狗”的工作频率是国家用以固定、移动、卫星和无线电导航业务的,“电子狗”属于盗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为重要的是,这类产品未经有关部门核准,从这个角度来看,研发、生产、销售“电子狗”均属违法行为,使用一个违法的产品肯定是违法的。
民警:“电子狗”会造成更多交通隐患
一名民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受到“电子狗”提醒就小心谨慎,反之则随意违章,这会造成更多交通隐患。一旦因为随意违章而出现交通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
他说,由于产品质量不一,测速仪检测距离并非像说明书上的300米到1000米 ,如果有司机在超速行驶的情况下,依据电子狗发出的警报,在距离测速仪较近的时候紧急刹车,很有可能造成追尾事故。
另一种情况则是,安装了“电子狗”的车主可能更加肆无忌惮,反正有“电子狗”把关,叫了就正常行驶,离开“电子眼”的视线就开始超速、违章变道,而这种心理肯定会造成事故。
据了解,目前监督超速、闯红灯、违章变道等违章行为的并 不只是运用遥感或雷达波工作的电子警察,有的是通过埋设在路面下的线圈进行监测,而地下线圈恰恰是“电子狗”无法感应到的。这样一来,电子狗可能失效,也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也有人从“电子狗”的技术上表示担忧,“电子狗”实际上就是一个简单的无线电发射器,但这类发射器制作简陋,发射信号并不不稳定,并且很容易损坏,因此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而当发射装置被清理后,安装在车上的接收器将完全失效,迷信“电子狗”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目前广东、四川、福建等省已经明确表示,机动车不得安装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的装置,否则将对驾驶员处以罚款并现场拆除“电子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