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电机系统节能工程: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提高运行效率。合理匹配,加快淘汰落后低效电机,推广高效节能电机;推广变频调速节能技术,风机、水泵、压缩机等通用机械系统采用变频调速节能措施,工业机械采用交流电动机变频工艺调速技术;制定相关经济激励政策和技术政策、完善电机能效标准体系等配套措施。“十一五”期间,实现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2个百分点,形成年节电能力200亿千瓦时。
6.能量系统优化工程(综合性的系统节能工程):炼油生产系统能量优化;乙烯生产系统节能优化;合成氨生产系统节能优化;钢铁生产系统优化改造;在石化、化工、钢铁等行业中选择若干企业,支持综合系统节能示范企业(工程);制定相关技术政策等配套措施。“十一五”期间,实现在冶金、石化、化工等行业推行能量系统优化,降低企业综合能耗,提高市场竞争力。
7.建筑节能工程: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范),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管;结合城市改造,开展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型建筑示范(试点);新型节能墙体材料的生产和推广;建筑节能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检查及监督管理(以新建建筑为重点)等。“十一五”期间,实现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加快供热体制改革,加大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力度,分别节能5000万吨标准煤。
8.绿色照明工程:高效照明器具研发及生产线改造;采用大宗采购、需求侧管理和合同能源管理等机制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选择试点城市照明节电改造示范;城市高效节能夜景照明系统改造示范;推广使用LED交通信号灯等。“十一五”期间,形成节电能力290亿千瓦时。
9.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对中央机关新建建筑提出节能要求,并实行全过程节能管理和监督;结合中央机关办公楼改造修缮计划,推进中央机关既有建筑物及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示范、试点;实施政府节能采购(采暖空调设备、照明设备、汽车);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等配套措施。“十一五”期间,实现按照建筑节能标准改造的政府机构建筑面积达到政府机构建筑总面积的20%;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在2002年的基础上降低10%。
10.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支持各地方节能监测(监察)中心的能力建设,购置必要的节能监测仪器和设备,提高其节能执法和节能监测(监察)的能力;建立以全国节能监测管理中心及各省级中心为主要依托的节能监管体制和监管机制,为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提供组织保障;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服务新机制,不断拓展节能服务领域,提高各级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研究促进节能监测(监察)、服务中心发展的相关政策和管理体制。“十一五”期间,实现通过强化省级和主要耗能行业节能监测中心能力建设,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测(监察);省级和主要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具备为企业、机关和学校等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的能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方案》和“十一五”期间的分年度实施计划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实质推进。同时,根据各重点节能工程的进展情况,今年国家将重点推进节约和替代石油、余热余压利用、热电联产、建筑节能、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六项重点节能工程,并将重大项目列入国债投资(预算内资金)的支持重点,通过扎实工作,为在“十一五”期间具体落实《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