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污水厂运行稳定有秘诀
发布时间:2006-04-13
来源:中国自动化网
类型:
行业资讯
人浏览
为保证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切实发挥其作用,山东省潍坊市多措并举,采取市场化运营、污水处理费征收到位、政府加强监管等有力措施,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目前,潍坊市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2个,在建两个,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6.6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到79%,污水稳定达标率86%。目前潍坊市的污水处理能力、市场化运营推进速度、污水处理率等均居全省前列。
污水处理能力不够、污水处理厂运转不正常,一直是困扰山东省的一个难题。在2005年之前,潍坊市的情况不容乐观: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全市日产废水72万吨,实际处理量只有14万吨,城市污水实际处理率不足20%,城市污水达标率低于40%。为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速度,强化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潍坊市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治理污水处理厂运转不正常的顽疾初见成效。
理顺体制 充分利用经济杠杆
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转,首先是体制不顺,管理不规范,受进水水质不稳定影响,以及资金不到位等原因。为彻底改变这种现状,2005年潍坊市对辖区内的污水处理厂实行了改革,把污水处理厂推向市场,用经济杠杆这一无形的手,来实现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政府把排污费足额拨付,污水处理厂靠加强管理实现利润;把已建成不能正常运转的污水处理厂,拍卖给企业,由企业全权经营,条件是保证污水达标排放,即TOT形式;对于尚未建成的污水处理厂,通过招投标形式,由社会力量投资,在规定时间内建成,并保证正常运转,即BOT形式。通过市场化改革,潍坊市既解决了资金不足影响污水处理厂进度的问题,又因为把污水处理厂明确为污染源,必须达标排放,从而根本解决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转问题。市场化运营后,潍坊市12个县区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部到位,污水处理厂全部满负荷运转,外排废水全部达标,而且大大提高了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管理水平,潍坊市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10万吨/天,原来每天只能处理废水3~3.5万吨,还不能保证稳定达标排放,现在日均处理污水10.5~11.5万吨之间,废水排放浓度在40~60mg/L之间,大大低于国家规定的100mg/L的排放标准。
考核政绩 有力保障正常运行
潍坊市还把城市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运行情况与当地政府分管领导的政绩审核结合起来,通报批评督促不力的县区政府。昌乐县、寒亭区、坊子区3县区因未按期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运转并达标排放的目标任务,曾被潍坊市政府在全市通报批评,取消3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在年度考核中扣除3县区政府的相应分值,并责成3县区尽快提出整改措施,有力促进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正常运行。
明晰权责 切实加强监督监管
为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潍坊市明确了监管程序和责任,一方面将污水处理厂作为一个污染源来对待,污水必须达标后排放,潍坊市环保局组织监察人员,对污水处理厂的设施运转情况、外排水质、水量等每月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现场监察;另一方面,因为污水处理厂对进水水质有严格要求,为保证污水处理厂的入水水质,严抓工业污染源治理,控制上游水质,不让超标工业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严格落实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要求各县市区城市污水处理费必须达到省政府规定的0.80元/立方米,以保证污水处理厂经费到位。各县区达不到要求的,一年内不予办理有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手续,并追究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自动化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来源网络如有误有侵权则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