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对绿色建筑的探索和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60年代美籍意大利建筑师保罗·索勒瑞把生态学和建筑学两词合并,提出“生态建筑学”的新理念。1963年V.奥戈亚在《设计结合气候:建筑地方主义的生物气候研究》中,提出建筑设计与地域、气候相协调的设计理论。1969年美国风景建筑师麦克哈格在其著作《设计结合自然》一书中,提出人、建筑、自然和社会应协调发展并探索了建造生态建筑的有效途径与设计方法,它标志着生态建筑理论的正式确立。
70年代石油危机后,工业发达国家开始注重建筑节能的研究,太阳能、地热、风能、节能围护结构等新技术应运而生,其中在掩土建筑研究方面的成果尤为突出。
80年代,节能建筑体系日趋完善,并在英、德等发达国家广为应用,但建筑物密闭性提高后产生的室内环境问题逐渐显现。
90年代之后,绿色建筑理论研究开始走入正规。1991年布兰达·威尔和罗伯特·威尔合著的《绿色建筑:为可持续发展而设计》问世,提出了综合考虑能源、气候、材料、住户、区域环境的整体的设计观。阿莫里.B.洛温斯在文章《东西方的融合:为可持续发展建筑而进行的整体设计》中指出:“绿色建筑不仅仅关注的是物质上的创造,而且还包括经济、文化交流和精神等方面。”4O多年来,绿色建筑研究由建筑个体、单纯技术上升到体系层面,由建筑设计扩展到环境评估、区域规划等多种领域,形成了整体性、综合性和多学科交叉的特点。
伴随着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国际社会的推广,绿色建筑理念也逐渐得到了行业人员的重视和积极支持。1993年国际建筑师协会第18次大会发表了《芝加哥宣言》,号召全世界建筑师把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性列入建筑师职业及其责任的核心。1999年国际建筑师协会第二十届世界建筑师大会发布的《北京宪章》明确要求将可持续发展作为建筑师和工程师在新世纪中的工作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