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现状不容乐观
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每年大约有20亿平方米的建筑总量,接近全球年建筑总量的一半。推动建筑节能,既能降低全社会建筑能耗和资源能耗,又能让老百姓提高生活质量,可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实际执行情况并不尽如人意。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司长徐波说:“2005年,我们对16个省市3000多个在建工程进行调查,在施工过程中按节能设计标准施工的建筑,北方地区的比例为50%,夏热冬冷地区的比例不足20%,夏热冬暖地区的比例不足10%。”
究其原因,首先是尚未形成良好的建筑节能的工作氛围。检查组发现,一些省市主管部门领导对建筑节能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还缺乏必要的认识,部分省市仍未建立建筑节能管理的专门机构。
另外,对建筑节能工作宣传推广力度不够,根据建设部近日所做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81.4%的群众对建筑节能不甚了解,其中在夏热冬暖地区这一比例超过了90%。
而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监管方面也存在疏漏。一些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中违反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处罚不力,审查机构对存在问题的施工图发放合格书的情况时有发生。建设部检查组认为:“施工监管环节由于缺乏较为明确的节能检测和验收标准,就节能要求而言,基本处于未监管状态。”
从深层次原因来看,当前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不健全。具体表现在国家尚无专门针对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缺失,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相关配套政策不足,如北方地区供热改革滞后,节能的建筑其取暖收费并没有减少,装了计量表的仍然按照面积收费,影响业主节能的积极性。
更令人忧虑的是,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可选择性也不足。为此,建设部有关领导指出:“这是因为我们在节能产品和技术的研发上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另外,少数地方对新技术、新产品存在垄断现象,没有形成竞争机制。”
四大措施可提高节能成效
由于建筑节能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我国全面实施只能算刚刚开始。因此,为了推动建筑节能尽快收到成效,权威人士建议实施四种措施。
措施一是加快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体系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地方性法规。要加紧制定新建节能建筑的墙改基金返还、税收减免,以及既有建筑改造的财政补贴和贴息贷款等相应的政策措施。
措施二是加强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工作。积极开展建筑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强技术集成创新,对成熟的节能技术进行系统整理,编制适合当地需要的节能技术目录。
措施三是加强建筑工程执行节能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强化工程全过程监管。将建筑节能情况作为工程评优的重要内容,未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参加优秀工程设计、鲁班奖等奖项的评选。
措施四是将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制度化。据介绍,建设部将在今后几年内每年开展一次以上的建筑节能监督执法检查,同时要求各地每年开展两次以上的专项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