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浙江省计划用三年时间淘汰水泥机立窑生产工艺,届时浙江省将是全国第一个没有立窑水泥的省份,水泥生产工艺技术将与国际水平接轨。
浙江省经贸委、省财政厅 日前联合发出的《关于浙江省淘汰水泥机立窑工作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方案的通知》,明确了补助标准,鼓励企业加速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
近年来,浙江省水泥市场销售价格,从最高时的400多元/吨一路走低至200多元,致使立窑水泥企业大量亏损。这为彻底淘汰立窑水泥创造了极好的市场条件。省政府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提出到2007年底淘汰全部尚存的381座水泥机立窑。
为了加快实现2007年底淘汰所有水泥机立窑的目标,浙江省政府从多个渠道筹集资金,专门用于补助拆除水泥机立窑。根据浙江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发出的《通知》,补助对象限于2005年至2007年拆除机立窑的水泥企业。补助标准为:原则上窑径为2.8米及以上的,2005年拆除每座补助13万元,2006年拆除每座窑补助11万元,2007年拆除每座补助9万元;窑径在2.8米以下的,2005年拆除每座补助11万元,2006年拆除每座补助9万元,2007年拆除每座补助7万元。
据浙江省经贸委建冶煤行业办副主任姚志权介绍,浙江省淘汰全部尚存的水泥机立窑,省财政补助金总额将达3700多万元,各地政府也将给予相应的补助,全省总计补助资金将达亿元。在市场和经济补助双重作用下,全省三年淘汰水泥机立窑的目标任务有望提前完成,届时,浙江省将是全国第一个没有立窑水泥的省份,水泥生产工艺技术将与国际水平接轨。
"十五"以来,浙江省水泥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新型干法水泥迅速发展。据浙江省经贸委统计,目前,浙江省新型干法水泥产量已占全省水泥总产量的85%,位居全国各省(区、市)首位,而在2000年初,这一比例还只有2%,位居全国之末。到今年底,浙江省已投产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增加到75条,已形成长兴等5个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基地。
与此同时,浙江省不断加大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的力度,"十五"以来,到2004年底,全省累计淘汰水泥立窑313座,压缩生产能力2050万吨/年。今年全省已淘汰的水泥机立窑已经超过120座,压缩生产能力1000多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