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省长令颁布《湖北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专题召开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会议,发布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目录……湖北省建设厅紧紧抓住建筑节能主课题,谋求“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跨越式发展。
湖北省明确“十一五”建筑节能要实现三大目标:第一,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50%标准。其中,地级以上城市城区2006年100%实施建筑节能;县级市(县)城区2008年100%实施建筑节能;2010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100%实施建筑节能。第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其中,地级以上城市及直管市城区2006年100%“禁实”;县级市(县)城区2008年100%“禁实”;2010年全省城镇100%“禁实”;2006年新型墙体材料推广面积达到新建建筑面积的50%以上,2010年达到90%以上。第三,逐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争取到2010年,大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达到25%,中等城市15%,小城市10%。
据湖北省建筑节能办公室主任高桥芳介绍,下一步工作一是强化监管,依法在“规划、图审、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房屋销售”各环节严把五关,对建筑节能落实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管;二是加强引导,“疏” “堵”结合,限制和淘汰落后的技术和产品,加快科技创新和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三是建立调控激励机制,通过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技术、产品的研发,壮大其产业化规模生产的能力,通过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项目,以点带面抓好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技术、产品的规模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