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在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规定,我国电能交易以合约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辅,适时进行期货交易。
同时禁止发电企业串通报价,发电企业进行电能现货交易,应当以单个机组为单位报价,经批准,同一发电厂的多个机组可以集中报价;但由多个发电厂组成的发电企业不得集中报价。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日前已在国家电监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基本规则》规定,电力市场主体包括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发电企业、输电企业、供电企业,以及经电力监管机构核准的用户。
发电企业、输电企业和供电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后,方可申请进入区域电力市场,参与区域电力市场交易;用户经电力监管机构核准后,可以参与区域电力市场交易。电力市场具备规定的条件,并经电力监管机构批准,除了进行电能交易,还可以进行输电权交易、辅助服务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