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10月1日起,沈阳新建公共建筑将强制执行节能50%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沈阳新建居住建筑也将强制执行节能65%标准。这两个节能标准强制实行后,不符合节能标准的住宅将一律不许再建。
沈阳建筑节能领先十年 到2010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这是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近期目标。而沈阳市早在2001年城区新建住宅就实现了这个目标,比国家建筑节能近期目标提前了近十年。目前,就连沈阳的远郊区、县(市)乃至部分村镇建筑节能也得到较好的推广。
按照国家规定,到2020年,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特大城市新建建筑节能率为65%。而沈阳市又将实现这个目标的时间确定在2010年之前,其实现的时间又比国家的规定提前了十年。
今后像中水回用、地热利用、煤层气等节能项目,都将成为沈阳节能的发展方向,并推介一批节能、高效、绿色、环保的建筑材料,如:低温反射镀膜玻璃、散装水泥、商品砂浆、整体式复合墙板等。
节能不达标一律不许建 今后,不按上述两个节能标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项目,沈阳市将一律不予审批,同时,达不到建筑节能质量标准的项目也一律不予验收。 沈阳市已决定通过采取强制性手段实现强制性节能目标,保证新建建筑必须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新标准的要求。
今后,沈阳将严格开展执法监督,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和违法使用实心粘土砖、假冒伪劣建材等现象,依法进行处罚和制裁。
近期,沈阳市建委就将采取强制措施,对个别未按节能标准进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擅自变更设计以及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行为进行处罚。
建筑节能十年省煤178万吨。1980年—1981年,沈阳市一个采暖期每平方米供暖面积的耗煤量是30公斤标煤,如果全市所有供暖面积都能达到50%的节能指标,那么每平方米耗煤量就只有15公斤标煤。 据了解,沈阳市建筑节能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从1993年至今,全市累计建成节能住宅和公共建筑2619万平方米,其中节能住宅2509万平方米,节能公共建筑110万平方米,新型墙材应用率由1993年不足5%上升到83%,累计节约土地约1.5万亩,节约能源约178万吨标煤,其中节约采暖燃煤约97万吨,利用废渣约41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3.65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4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