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至2004年,通过农村电网改造,云南电网公司供电辖区内的95县市减轻农民负担共23.3亿元,平均每年减负近4亿元。
通过多项农网改造工程的实施,目前,云南农村电网得到极大改善和加强。一是大批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的建成以及高耗能变压器的更换和农户一户一表改造,使农网供电可靠性、供电质量大大提高,线损大幅度降低,农网低压线损普遍由改造前的30%—50%降低到了15%以下。二是农电体制得到理顺,农村用电基本实现了电价、电量、电费“三公开”,销售、抄表、收费、服务“四到户”,电价、发票、抄表、核算、考核“五统一”,规范了农村用电秩序。三是农村电价显著降低。45个县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实施“两改一同价”前,云南省农村到户电价平均1.07元/千瓦时,据统计,93个县已完成低压网改造、实行抄表到户的地区,农村到户电价平均降低0.40元/千瓦时;尚未完成低压网改造、通过乡及乡以下农电体制改革和整顿电价的地区,农村到户电价平均降低0.20元/千瓦时。从2002年12月起,云南电网公司负责范围内的45个“一户一表”覆盖率超过80%的县实施了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全省共227万农户实现了和城市居民用电同价。农村到户电价从原来的过渡电价平均0.59元/千瓦时,一步降到0.402元/千瓦时。
据了解,云南电网下一步通过完善西部地区电网改造工程,计划改造户表112.62 万户, 再争取25个县实现城乡用电同价,进一步使更多的农户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