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九月份开始,巢湖供电公司在全公司范围内实行工作项目全过程督办制度,从公司总经理到一线班组员工,所涉及到的工作项目都要严格填写工作项目督办表,并以此作为该单位和个人月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该制度对各单位每个工作项目进行细化,对“接受人”、“责任人”进行了明确分工,对项目的“启动时间”、“完成时间”、“闭环时间”作了严格规定,并确定“最大考核扣分可能值”。根据完成项目的时间及自评估,对工作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同时将其与各单位经济责任考核挂钩,起到考核有据可查,管理量化的作用,提高各单位工作的执行力, 使企业能健康快速的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