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11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一行对耒阳电厂二期工程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及验收,一致同意该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组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审阅资料等方式对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认为耒电二期扩建工程环保手续齐全,环保设施、措施已按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基本达到了相应标准,符合环保验收条件。
耒阳发电厂二期(2×30万千瓦)发电机组扩建工程位于湖南省耒阳市区、耒水右岸,工程占地面积123万平方米,由两台30万千瓦超高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两台1080t/h锅炉、输煤系统、制粉和风烟系统、汽水系统、灰渣处理系统及其它配套设施等组成。采用含硫量小于0.5% 的地方煤矿提供的煤种。二期工程实际总投资23.98亿元, 其中环保投资为13678万元。工程于2001年12月开工建设、两台机组分别于2003年12月和2004年6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