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风电的发展可谓日新月异。随着风电装机的增加,风电的上网电价该如何制定就成为投资者、电网企业非常关心的问题。如何制定可操作的关于风电上网电价的实施细则,本文参照国内外的实践经验,提出一种风电上网电价模式的思路。
国外成功的上网电价机制
丹麦政府对煤电征收能源税和二氧化碳排放税,对风电的收购电价则给予补贴,使风电机组的用户从满足自家电力需求转变为向电网销售电能,获取一定的利润,购买风电机组成了农民与其他居民合作的一种投资方式。
德国将风电上网电价分为最低保护电价加上鼓励电价两部份,通过调节授予鼓励电价的时间减小因资源条件引起的收益差别。另外初期制订较高的保护电价,激励产业的发展,形成较大规模的风电设备制造能力,再通过逐年递减最低保护电价,促使设备制造商努力降低成本。但是核定鼓励电价的授予时间需要权威机构对每种机型的〞参考发电量〞进行认证,操作起来比较复杂。
西班牙的风电上网电价与政府每年公布的电力〞基准电价〞挂钩,而且逐年递增。
以上三国风电上网电价水平分别为:丹麦0.69丹麦克郎(0.94元)/千瓦时、德国8.7欧分(0.94元)/千瓦时和西班牙7.098欧分(0.72元)/千瓦时,这样的风电上网电价水平,具有高强度激励作用,吸引大量投资者,培育出稳定的风电市场,2004年底三国风电累计装机分别为:丹麦312万千瓦,居世界第四位;德国1663万千瓦,居世界第一位;西班牙826万千瓦,居世界第二位。由于有了良好的市场空间,风电设备制造业在这三个国家迅速成长壮大,增加就业机会,扩大出口额,2004年仅在中国市场累计装机76.4万千瓦中,丹麦占44.6%、德国占17.2%、西班牙占16.1%。
建立上网电价机制的原则
有利于尽快建立本地化的风电设备产业,降低设备成本。当前发展风电的主要目的不是解决电力短缺和减排二氧化碳,而是提高国内风电设备制造和开发能力,建立本地化产业,改变进口设备为主的局面。实践证明相同型号的风电设备本地化生产后价格可以降低约20%,而且随着技术进步和增大生产批量成本还能不断下降。风电项目投资中设备占到70%,在相同风能资源条件下对降低风电上网电价起决定性作用。
投资回报优于煤电。投资风电的回报比燃煤火电好才能体现对风电的鼓励,吸引投资者,建立稳定的风电市场,为设备制造业提供生存基础。
全国分摊,统一电价,照顾资源条件差别。由于核定上网电价需要物价部门审批,对每个风电项目核定电价是个既敏感又繁琐的过程,因此新的风电上网电价机制最好是一次核定电价能够至少管3年,资源的差别以改变执行鼓励电价的电量(鼓励总上网电量)来调节,减小资源优劣形成的效益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