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日报消息(记者 王龙玉)记者昨天从永康市财税局获悉,近日该市出台了《关于鼓励第三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办法提出,今后市财政每年将拨出不少于700万元用作第三产业发展的引导资金,特别是对鼓励发展现代
物流业作了具体规定。
据悉,该办法明确规定,今后该市物流企业采用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分拣系统等先进物流技术和设备的,将按建设成本的6%给予补贴;对现代物流企业的仓储、物流用地按工业用地标准定价并以协议方式出让,按投资额享受有关规费缓交政策,电价按“非工业”优惠用电标准收取;鼓励民间资本加入物流行业,凡投入物流配送企业500万~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可分别获得5万元、8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