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是我国能源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世界电力工业的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的电能效率还较低。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加之受资源有限的制约、筹集能源生产资金的制约以及引发环境恶化与污染增加的制约,未来我国不可能走完全依靠开发电源的道路,而是需要通过提高整个能源利用效率等措施来
统筹加以解决。一方面,必须对电力体制进行深化改革,建立电力大市场;另一方面,必须对电力工业的发展战略进行综合研究和规划。
1、优化电源结构和生产布局
由于我国长期存在的过度依赖煤炭的问题目前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因而未来电源结构调整和优化的方向宜应:(一)构建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实现能源利用的空间优化;(二)建设清洁、高效的新型电厂,提高优质能源比重;(三)加快西部水电开发,加强东部发达地区水电挖潜改造;(四)在东南沿海地区大力发展核电(比如可规划在未来10年在浙江省建2000万千瓦的核电,一次招标,分期建设)。
2、紧跟发展趋势
我们应紧跟世界能源发展趋势,及时调整能源发展战略,确立可再生能源在国家能源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利用价格、税收、环保折价、电网优先收购等有力举措消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市场障碍,形成各种能源产品之间的合理的比价关系,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
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战略可设想为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到2010年,实现部分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商业化。通过扩大试点示范、在政策的激励下推广应用,使现在已经成熟或初步成熟的小水电、风电、太阳能、沼气、地热采暖等技术达到完全商业化程度。
第二阶段——到2020年,大批可再生能源技术达到商业化水平,努力使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总量的18%以上,发电装机达0.9亿—1亿千瓦。
第三阶段——全面实现可再生能源的商业化,大规模替代化石能源,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达到30%以上,成为重要的替代能源。
3、建设全国统一电网,形成电力大市场,实现电力有效交换
目前,全国联网、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还没有完全形成,在全国范围内,电力还得不到有效的交换,也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竞价上网。从战略上来看,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加强电网建设,加快建设覆盖大电源基地和负荷中心的特高压电网,同时注重提高现有线路的输送能力,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大电网,形成电力大市场。通过大电网对现有电力资源重新进行配置,解决资源和用电负荷的不均衡,以获得避峰、错峰、调峰、跨地区、跨流域水火互剂效益。
4、建立节电信托基金
不提高能效,单纯依靠加大能源建设的办法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能源问题。节能是解决能源问题最根本、最有效、最经济且最有潜力的办法之一。政府应设立一项专门的“节电信托基金”,由专门的机构负责管理。该基金的用途包括:用于支持电力企业开展节电项目;支持重大节电技术的开发;对企业实施的节电项目提供资助;奖励节电成果显著的企事业和个人。“节电信托基金”的募集渠道,可参照美国施行的系统效益收费制度,采取增收电力消费特别附加税的方式。
5、制定和实施能效投资的激励政策和电力运营机制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朝着市场化运营的方向发展,电力企业自然转向以盈利为目的。即使法律上对电力企业开展能效投资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电力企业也必定要考虑投资电力能效的成本和效益。因此,应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电力节约与电力开发平等竞争的激励政策,如设计出一套新的电力运营机制,使电力企业能够通过支持用户提高能效获得必要收益,以消除由于提高能效而减少售电导致对自身效益减少的担心,扫除电力企业投资于节电的经济障碍,在电价政策方面,应允许电力企业投资于节电的成本与供电成本一样以同等利润计入电费;允许投资电力节约的回报率略高于投资电力开发的回报率。
6、实施能效标准和标识
从我国已经制定的一些用电设备的能源效率标准的执行情况来看,其对节电的促进作用也是比较明显的。目前的问题是针对用电设备的能源效率标准还比较欠缺和不完全,国家各有关部门应协同合作,组织制定并有效执行全面的用电设备能源效率标准。
参照国际上的经验和做法,应制定和有效实施两大类能源效率标准:一类为目标能源效率标准,另一类为最低能源效率标准。通过这两大类标准的有效实施,可以促使用电设备生产企业尽可能地提高其产品的能源效率水平,尽量减少高能耗用电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从而有效地促进我国电力终端使用效率水平的提高。
要大力推行能源效率标识,以使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能够得到直观的能耗信息,从而判断同类型产品中哪些型号能效更高、使用成本更低。3月1日,我国已颁布实施了《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不仅是新世纪我国节能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政府转变职能,通过市场手段加强节能管理的一个重要标志。
7、大力推进需求侧管理,使节能落到实处
据推测,到2020年,美国需要新增发电装机4亿千瓦,但由于采用需求侧管理,预计可以减少2.6亿千瓦装机。现在,需求侧管理已引起了我国有关部门的重视,特别在电力紧缺时,需求侧管理已成为一个重要手段。它是人们在电力规划中观念与方法的转变,也即所谓综合资源规划方法,把从传统的电力发展就是新增发电厂的概念扩展为更广泛的资源选择与配置;它是技术与经济政策的结合,按照最小成本计划,对投资于节电与投资于发电、输电一样给予利润,同等进行比较,选择投入小、产出大的项目。
需求侧管理无论是采用节约能源还是移峰填谷的措施,其本质是在不影响、不降低人们对电力在质和量上需求的前提下,对于新建电厂的最经济、最清洁的替代方案的选择问题,这也是综合资源规划的实质。实施需求侧管理,电网企业起着主导作用。当然,要真正搞好需求侧管理,需要政府、电力企业、节能服务公司、用电设备制造商及用户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而且要用经济的而不是行政的手段才能有效推动。
8、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引导能源的生产与消费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虽然对电价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对电价仍实施管制,而调节能源供需关系较少利用价格的杠杆作用,更多地是调整能源建设项目及建设投资。由于能源项目建设周期长,其调节作用比较滞后,往往成为能源供需关系失衡的原因之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电力供需关系的波动是经常的,为了避免供需关系失衡对国民经济带来较大的影响,必须建立合理的电价体系,以经济手段限制高耗能型、不利于环保而且产品附加值低的产业的发展;同时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通过价格杠杆,引导生产和消费,调节供需平衡,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在发电环节和售电环节同时实施灵活的电价,通过峰谷分时电价、季节性电价和避峰电价等,鼓励发电企业多发高峰时段电力,利用电价引导电力的生产;激励电力客户控制和调节电力需求,用价格杠杆指导用户优化用电行为,利用电价引导电力的消费,引导各行各业节电,限制压缩不合理的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