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个海区船舶交通管理系统——交通部烟台海事局成山角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经大连海事大学专家组历时半年的调研评估,于日前全部结束。鉴于这一系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专家认为,海区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是我国海洋管理的一大进步,针对我国目前保护海洋权益和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专家建议在我国沿海应全面建设海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
[color=#000000][B]首条“海上高速公路”[/B][/color]
成山角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是一种利用雷达、无线电导航、无线电通信、无线电测向、气象信息采集和计算机信息处理等技术,进行船舶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交通效率和保护水域环境的管理服务系统。交通部烟台海事局提供的资料显示,位于山东半岛最东端的成山角海域,是船舶进出渤海湾和黄海北部的必由之路,同时又是我国四大渔场之一,是我国海上事故多发区。为确保我国海上南北大通道的安全畅通,交通部于1996年在山东省荣成市成山角建设了我国第一个海区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并由交通部烟台海事局管理使用。
专家介绍,成山角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是我国首个海区船舶交通管理系统,与其配套实施的《成山角水域强制性船舶报告制》和《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也是我国目前唯一经国际海事组织审议通过的国际性海事法规。其核心内容是要求往来这一海域的船舶报告动态信息;对北上南下的船舶交通流,划定2海里宽的隔离带进行分隔,相关船舶必须按照规定单向行驶,通俗而言就是在海上建设了一条“高速公路”。
[color=#000000][B]海上事故“克星”[/B][/color]
成山角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成、“报告制”和“定线制”正式实施以来,虽然这一海域船舶流量逐年增加,但海上事故率却大幅下降。据大连海事大学专家组评估报告显示,2001年至2004年,这一海域海损事故、沉船、死亡人数,与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未开通前相比,年均同比下降了84.5%、90.1%、72.6%;有效避免船舶碰撞等海上事故68起,侦破肇事逃逸案20余起,并多次协助军方对可疑潜艇目标进行判别核实或跟踪监控。大连海事大学专家组评估报告显示,成山角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成至今,仅避免船舶事故一项,共为国家减少经济损失约29950万元,年均4278万元。
同时,由于这种“海上高速公路”的管理方式,使船舶通过这一海域的平均时间由原来的5小时下降至现在的4小时,目前每年通过这一海域的船舶达17余万艘次,仅此一项每年就可为航运企业减少巨额燃油损耗及航期损失,并产生了较好的国际影响。时常航行该水域的挪威籍“STAVANGER BEREEZE”轮船长说:“成山角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的服务是一流的,可以与欧美发达国家的相媲美”。
[color=#000000][B]突破资金瓶颈[/B][/color]
有关专家向记者介绍,船舶交通管理系统作为一种集雷达、通信、网络、视频处理、无线电测向、船舶自动识别和气象信息采集等多种先进技术和前沿科技于一体的综合管理平台。已在国际海洋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据了解,目前欧洲国家利用海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实现了沿海水域的全方位覆盖,对英吉利海峡等重点海域、重点航道,能够进行无缝隙监控。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不断加大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设,交通部先后建设了23个内河和港口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对重要通航水域和主要港口的有效监管覆盖。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自上世纪70年代诞生以来,已先后进行了五次更新换代,由于高端技术在船舶交通管理系统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因而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和维护费用增长迅猛。目前,我国重要港口和水域的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基本由交通部单一投资。现行的仅靠国家财政投入这种方式,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设速度已经无法满足我国海洋事业快速发展需要。
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欧洲国家的海上船舶管理系统资金来源较为广泛。多数港口船舶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资金,是由地方港口当局自行筹措,还有部分资金来源通过收取的船舶吨税、港务费及服务费等途径解决;而苏伊士运河、巴拿马运河船舶管理系统相关费用,则从运河通行费中抽取。
为此,有关专家建议,我国应突破投资单一的瓶颈,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途径,加快我国海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的建设步伐。参照欧洲国家的现行做法,我国重点通航水域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设费用,应本着中央财政拨款和多渠道资金筹集相结合的原则;港口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设费用应由地方政府筹集为主,或在港口扩容或建设中预留。
[color=#000000][B]建立新型执法监管模式[/B][/color]
目前国际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的发展正由港口和沿岸水域的管理,向海区进行拓展,如新加坡和香港的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管理水域都很广,香港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的管理水域占香港整个水域的97%。而加拿大西海岸的一个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其管理水域远至距海岸60海里,远远超出其领海范围。而要满足上述管理要求,仅靠岸基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站的建设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强海上执法能力的建设。
交通部海事局在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的监控空间拓展上已进行了有益探索,在长江口以东距岸37海里的鸡骨礁上建立了雷达站,将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管理范围向外延伸了30多海里。虽然这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站维护成本很高,但在彰显海洋权宜和军事方面的意义深远。
目前,我国目前应利用海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这个现代化的管理平台,对海上各种执法力量和可用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探索建立新型的海上执法监管模式,将海上监管职能由沿岸向沿海和海区拓展,以切实保护我国海洋权益,履行国际义务,进一步在海上交通安全监管、联合反恐、打击海盗、海上缉私、防止偷渡、保护海洋环境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提升我国海洋大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