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顺德区政府下发《公交车、出租车行业“环保创模”实施方案》,对在2006年6月底前尚未到报废期限而提前一年以上更新的车辆,政府给予公交车每辆10000元、出租车每辆5000元的财政补贴,新增车辆须达欧II以上排放标准。
实施方案要求,各有关企业要加大对车辆尾气检测的力度,建立和完善车辆尾气定期自检制度,公交车和柴油出租车至少每月自检3次;汽油出租车至少要每月自检两次。经检测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须马上维修治理。另外,凡进场维护、大修、发动机总成维修及排气污染防治专项维修的车辆,都必须进行尾气检测,排放合格方可出厂。
为推动公交车、出租车企业尽快开展车辆尾气定期自检工作,对在规定时间内购置排气检测设备的,政府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是:按企业拥有公交车、出租车的数量,每100辆车一台检测设备进行补贴,每台检测设备补贴5000元。
从今年起到明年6月,顺德区每季度将对全区公交车、出租车的尾气排放进行一次全面检测,首次检测工作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及后的检测工作由区环境保护局与区交通局 人员组成联合检测小组负责开展。
根据有关条例,公安机关对检测超标车辆暂扣行驶证,限其在3天内进行维修治理,经治理且由联合检测小组复检合格并签发复检合格证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对在3天限期内未送复检的,联合检测小组督促车属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将有关车辆强制送厂治理。对复检四次仍不达标的车辆,按照规定予以强制报废。
同时,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发动市民参与对顺德公交车、出租车的排气污染治理工作,设立公交车、出租车严重排放黑烟的举报投诉电话12369,由环保、交通部门跟进处理。
为鼓励公交车、出租车企业加快车辆更新,方案还规定,对在明年6月底前尚未到报废期限(营运客车10年,出租车8年)而提前一年以上更新的车辆,政府给予公交车每辆10000元、出租车每辆5000元的财政补贴。各有关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制订2005年、2006年的车辆更新计划,加快车辆更新速度,提升车辆档次,从根本上降低车辆的排气污染。
方案要求把好营运市场准入关。从现在开始,凡新增或更新的车辆必须达到欧II以上排放标准的要求。顺德区公安、交通部门根据市环境保护局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客车和出租车车型目录,准予办理公交车、出租车的入户和营运手续(对符合要求但暂未编入目录的车辆,企业必须提供符合欧II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试验报告或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