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落实《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发改委日前启动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通过这十大工程,“十一五”期间将实现节约2.4亿吨标准煤的目标。
这十大工程是节约和替代石油、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
其中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将在“十一五”期间,实现燃煤工业锅炉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节煤2500万吨;燃煤窑炉效率提高2个百分点,节煤1000万吨。区域热电联产工程将形成年节能能力3500万吨标准煤。
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将形成年节能能力266万吨标准煤;通过地面煤层气开发及地面采空区、废弃矿井和井下瓦斯抽放,瓦斯气年利用量达到10亿立方米,相当于年节约135万吨标准煤。
建筑节能工程将实现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加快供热体制改革,加大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力度,分别节能5000万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