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在1.26亿元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下,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已使30万农民告别了浓浓炊烟。日前出台的《可再生能源法》又将小水电作为清洁可再生农村能源之一。那么,小水电能否引领农村“能源革命”?
大量采伐薪柴已成为生态环境遭破坏的主要原因之一。对策就是实施小水电代燃料
目前,全国约有2亿多农村居民主要用柴草做饭取暖,实际年消耗薪柴1.71亿吨,大量地采伐和使用薪柴,已成为生态环境遭破坏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如何让农民不再上山砍柴呢?
水利部副部长索丽生认为,办法是实施小水电代燃料,既解决农民当前生计,又帮助农民长远致富,有利于调整农村能源结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作为清洁可再生农村能源,小水电可年复一年永续使用,既不影响河流生态环境,又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施小水电代燃料,每年可减少砍伐薪柴1.49亿立方米,有效保护森林3.4亿亩;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2亿多吨,减少二氧化硫92万吨,获得生态效益360亿元。
小水电还具有明显的开发优势。首先,小水电投资小,见效快,基本上没有移民和淹没问题,可以分散开发、就地发电、就地供电,有突出的成本优势。其次,全国30多个省区市的1600多个县都有丰富的水电资源,其中又以西部地区最为集中,占了70%以上,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
小水电开发程度很低,仅占可开发资源的28.6%,发电量也不到全国总发电量的5.5%
如今,我国已建成小水电站4万多座,年发电量800亿千瓦时。小水电累计已解决了5亿多农村人口的用电问题,但目前开发程度仍然很低,仅占可开发资源的28.6%,发电量也不到全国总发电量的5.5%。
水利部水电局局长程回洲介绍说,由于要发展小水电的地方都是不发达地区、边远贫困地区,资金匮乏严重制约着小水电的发展,且一些地方缺乏政策扶持,致使小水电发展进度缓慢。到目前为止,一些相关部门尚没有对小水电发展作出支持性的规定,尤其是在上网权、发电量方面缺乏具体配套政策和操作性,一些地方部门甚至“限、压、争、挤”小水电,投资业主电量的上网价过低,导致具有公益性质的农村小水电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难以生存。
西、中、东部的小水电代燃料到户电价可分别控制在0.20元、0.25元和0.30元/千瓦时左右
小水电代燃料能否大规模实施,电价很重要。电价的确定应当考虑两个方面的承受能力,一是农民的承受能力,一是国家的承受能力。从农民角度考虑,代燃料支出一般占家庭年收入5%。从国家角度考虑,如果代燃料电价定得太低,国家补助就要很大,项目就难以推广。
据对全国西、中、东部地区2万多用户的调查,农民年均纯收入水平不同,对电价的承受能力也不同。专家提出,通过国家扶持和采用先进技术,西、中、东部地区的小水电代燃料到户电价可控制在0.20元/千瓦时、0.25元/千瓦时和0.30元/千瓦时左右,与农民的消费能力相适应。
小水电发展有了时间表
小水电是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及以下的电站及地方电网的总称。根据日前制定的《全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规划》,“十一五”期间,全国将新建代燃料装机582万千瓦,总投资达300亿元。重点在西北区、西南区以及其他一些生态特别脆弱的地区。目标是到2010年解决684万农户2630万农村居民的生活燃料。随着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2010年基本解决无电人口,乡村通电率达到100%。规划还确定,到2020年,全面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新增年发电量781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