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能源集团将为中国电站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提供七台F级技术联合循环系统。继去年赢得一期工程的13台燃气发电系统合同后,GE已被指定供应该项目的一期和二期工程所需的39台燃气发电机中的20台,这是满足中国不断增长电力需求的重点工程。
此外,GE还参与了中国电站建设项目三期工程——四台9E燃气发电机的供应谈判,这是该项目招标的全部同类设备。
全部设备投入运营后,一期和二期工程的20台联合循环系统将为中国的电网提供总量超过700万千瓦的燃气(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电力。
GE能源集团与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HPEC)联合赢得了燃气发电机的招标项目。中国电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所需的13台GE F系列燃气发电机中, 有5台已在HPEC设于河北省秦皇岛市的新生产基地中组装测试完毕,并将先期交付到项目现场。2005年年中该设备将有望投入商业运营。
GE能源集团同时完成了其在辽宁沈阳的合资企业——沈阳通用电气黎明燃气轮机零部件有限公司燃气轮机零件生产设施的建设工作。该公司将从2005年第一季度开始燃气轮机零部件的生产,GE在与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兴办的该公司中拥有多数股权。
此外,2004年2月建立的合资企业——通用电气-哈动力-南汽轮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已经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始了新维修设施的建设,从而为包括GE燃气发电机在内的发电设备提供中国境内的维修和现场服务。新建的维修设施预计将于2005年9月开始运营,该公司现已在中国各地提供现场服务。GE在与HPEC和南京汽轮电机(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建立的企业中拥有多数股权。
“这些新设施的开发是我们与诸如哈动力、黎明和南汽轮等生产伙伴发展合作、服务于中国快速增长的能源行业的一项重要举措。”GE能源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约翰 · 赖斯表示,“这显示了我们对中国长期投入的承诺并扩展了我们的本地实力,即为中国的持续增长和发展提供可靠电力支持的技术和服务。”
除了上述新设备订单外,GE近期还签署了合同服务协议(CSA)向两家中国首批F技术发电厂提供维护、零部件和其他服务:即位于上海化学工业园区内的70万千瓦联合发电厂和浙江省余姚市的78万千瓦电厂。
除开展燃气轮机零部件业务和维修服务的合资公司外,GE还建立了从事油气服务和水力发电制造的合资公司。支持这些机构运作的,是GE在中国现有的1000多名员工,其中包括在GE中国技术中心的技术支持和供应商开发小组。该中心是在上海新建的高级研究和开发机构。
每台GE的9FA联合循环系统可产生38万千瓦的电力。GE的F-系列发电机累积的商业运营时间已经超过1千万小时,这使GE能源集团在重型燃气轮机技术经验领域当之无愧地成为行业领袖。
GE能源集团在中国拥有90多年的经营历史,总共提供了56台蒸汽轮机、160多台燃气轮机和100多台水力发电机。此外,GE能源集团也致力于提供完整的工程解决方案,帮助中国客户提高能源生产和传输设施的可靠性和可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