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利用可燃气体发电起步较早,且近年来发展迅猛,其中不乏成功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德国政府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并制订了专门的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沼气发电的数量迅速增加。德国沼气发电工程的数量1992年为139家,到2000年发展到1050家,到2003年底迅速发展到3000家。沼气发电的装机总量由1999年的50兆瓦猛增到2002年的250兆瓦。
德国《可再生能源优先法》中规定了生物发电的两项优惠政策,一是上网电价基本补偿,规定了150千瓦以下电站,每千瓦小时至少补偿11.5欧分;500千瓦以下的电站,每千瓦小时至少补偿9.9欧分;5兆瓦以下的电站,每千瓦小时至少补偿8.9欧分;5兆瓦以上的电站,每千瓦小时至少补偿8.4欧分。二是奖励价格,规定了小于500千瓦的电站,每千瓦小时补贴6欧分,小于5兆瓦的电站,每千瓦小时补贴4欧分;对于热电联产的电站,每千瓦小时补贴6欧分;对于采用新技术的每千瓦小时补贴2欧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