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获悉,2005年,甘肃省将在石化、
冶金、煤炭、化工、轻工、建材、
电力、有色、
医药等行业各选择2户企业作为全省推行清洁生产的试点单位。选择1至2个省内工业企业较集中的区域和条件较好的科技开发园区,建立清洁生产示范园区。
据了解,甘肃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已于2005年开始贯彻执行。《意见》规定,依法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标准或者排污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省经委等有关部门要监督省内重点排污企业,对排污口分期分批安装环保自动在线监测仪器。
2005年,将完成对电力、钢铁、电解铝、水泥、造纸、酿造、化工、石油等行业重点排污企业排污口安装国家规定的环保自动在线监测仪器工作;2006年,完成所有重点排污企业排污口安装环保自动在线监测仪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