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利用技术规范降低建筑耗能
发布时间:200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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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能源匮乏,石油几乎100%进口,天然气80%进口。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是德国政府开发利用能源的一贯政策。由于纬度较高,德国冬季较长,建筑供暖耗能成为德国政府着力解决的一个关键领域。多年来,政府通过制定和改进建筑保温技术规范等措施,不断发掘建筑节能的潜力。
德国《能源节约法》于2002年2月生效,它取代了以往的《供暖保护法》和《供暖设备法》,制定了新建建筑的能耗新标准,规范了锅炉等供暖设备的节能技术指标和建筑材料的保暖性能等。按照新法规,建筑的允许能耗要比2002年前的能耗水平下降30%左右。而早在1978年,德国就修改过一次建筑节能标准,使得其后的建筑能耗比1978年前的老建筑减少了60%以上。
德国建筑保温节能技术新规范的一大特点,是从控制单项建筑维护结构的最低保温隔热指标,转化为控制建筑物的实际能耗。建筑的总能耗包括供暖、通风和热水供应。新法规规定,新建建筑必须出具采暖需要能量、建筑能耗核心值和建筑热损失计算结果,特别是建筑外围结构热损失计算结果。新建建筑只有满足新的节能标准才能上马。消费者在购买住宅时,建筑开发商必须出具一份“能源消耗证明”。证明清楚列出了该住宅每年的能耗,提高了建筑的能源透明度,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德国还有大批老建筑,没有采用新型保温技术措施,其节能潜力巨大。为此,新法规鼓励企业和个人对老建筑进行现代化的节能技术改造,并实行强制报废措施。在政府的推动下,天然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近年来在住宅供暖市场上得到越来越普遍的应用。
在法定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德国政府还推出了各项节能资助项目,以促进法规的落实和普及。例如,在“现场咨询”资助项目中,政府在资金上鼓励个人和企业投资住宅节能领域。房屋所有者可以享受工程师的咨询服务,选择如何更经济实用地采取房屋节能措施,而大部分咨询费将由政府承担。另外,德国重建信贷机构还推出了“二氧化碳减排项目”和新的“二氧化碳建筑改建项目”,对节能措施项目提供低息贷款。
此外,德国政府的各个机构还积极向公众宣传建筑节能知识和政府的方针政策。2000年成立的德国能源局,主要工作包括房屋供暖和保温、节电装置和照明、太阳能光伏发电、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电热耦合装置的应用。为方便公众,德国能源局开设了免费电话服务中心,解答人们在节能方面碰到的问题。德国联邦消费者中心联合会及其下属的各州分支机构也提供有关节能的信息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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