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提高集成电路、计算机等出口退税率
发布时间:2005-01-10
来源:中国自动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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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对集成电路、移动通信设备和计算机等部分信息技术(IT)产品出口退税率由现行的13%提高至17%。此次提高出口退税率的部分信息技术产品包括:集成电路、分立器件(部分)、移动通信基地站、以太网络交换机等。据了解,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就意味着全额退税。该规定自2004年11月1日起执行,具体实施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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