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微信

    CA800二维码微平台 大视野

  • 工控头条

    CA800二维码工控头条App

当前位置:自动化网>自动化新闻>产业分析>我国半导体增值税退税政策明年4月停止执行

我国半导体增值税退税政策明年4月停止执行

发布时间:2004-11-12 来源:中国自动化网 类型:产业分析 人浏览
关键字:

半导体

导  读: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2005年4月1日起停止执行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

  据悉,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原退税政策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和研究开发集成电路产品。

  《通知》还明确,2005年3月31日以前,有关增值税退税政策仅适用于在2004年7月14日前已认定的集成电路企业和2004年7月14日前已认定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

本文地址:http://www.ca800.com/news/d_1nrusj6oam84q.html

拷贝地址

上一篇:专家称我国电网发展滞后矛盾基本缓解

下一篇:高手云集 西安涌动传感器产业热潮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自动化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来源网络如有误有侵权则删。

相关新闻
半导体

更多精彩信息看点 请扫描以下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