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邵秉仁一行赴华中电网有限公司调研,听取了华中电网公司关于华中电力市场建设研究的汇报。邵秉仁就下一步拟订华中电力市场方案提出了四点原则。
受国家电监会委托,今年3月上旬,华中电网公司承接了华中电力市场建设研究任务。在经过了充分调研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全方位的《华中电力市场建设研究报告》,并于7月30日通过国家电监会的评审。
华中电网公司总经理张学知介绍了当前华中电力市场的供需状况和华中电网的建设与发展情况,公司副总经理肖创英就华中电力市场的研究过程、设计思路及市场模式选择等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作了汇报。
邵秉仁指出,华中电力市场具有其它电力市场所不可比拟的特殊性,水电是市场竞价主体,川渝电网与华中主网的联结强弱是市场模式定位的关键。关于市场统一性模式的选择,最大的特点就是川渝电网与华中电网的衔接。对于共同市场模式,邵秉仁认为,在有条件的电力市场如东北就可一步到位,在条件尚不具备的区域则可分为几步建立。
邵秉仁提出了拟订华中电力市场方案的四点原则。一是应在《华中电力市场建设研究报告》的基础上拟订华中电力市场方案;二是方案中要体现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近期目标要有利于向长远目标过渡,两者之间要保证畅通无阻。三是建立共同市场模式要考虑到现时状况和有利于电力资源在区域内的优化配置,方案中必须明确体现出保证地方政府的利益,多时可送出,少时可输进,结算要明确;四是要充分吸收原来各省电力公司在电力市场方面的有效做法,在区域市场平台上按发电机组分类,骨干机组统一竞价,其余机组在省内交易,保留四川在市场化建设方面的做法,完善水火置换、大用户直购和辅助服务等交易品种,即要有利于完善区域电力市场,又要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
邵秉仁要求华是电网公司按照这四点原则尽快把华中电力市场建设研究报告转化为可实施的方案,报送电监会,争取在年内出台华中电力市场方案。
电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谢振华就华中电力市场方案的具体拟订提出的要求是:在“共同市场、分层协调运作”模式定位的基础上,区域和省(市)的分层运作应把握“大方案、大规则派生小方案、小规则,小方案、小规则不得与大规则、大方案相抵触”的原则,做好两个层次的衔接。
华中电监局筹备组负责人何兆成、四川省电力公司党组书记石万俭等参加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