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效率中心副主任周伏秋12日指出,应该用电力公益基金推动我国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实施。
据周伏秋在有关会议上介绍,在国际上实施需求侧管理较成功的国家大多有两方面经济激励政策:一是建立有利于需求侧管理实施的电价形成机制;二是筹集和建立电力公益基金推动需求侧管理长期有效实施。然而我国目前的电力改革与重组将经历一段时间,科学合理的电价机制的形成尚需时日,因此,应该通过建立电力公益基金来支持需求侧管理的有效实施。国外利用电力公益基金来支持需求侧管理已有20多年历史,目前包括美国、英国等主要发达国家,以及巴西等主要发展中国家都已建立电力公益基金。
与电价支持、税收支持政策等相比,建立电力公益基金的设想更具有可行性。因为电力公益基金的支持对象是需求侧管理,易于为公众理解和支持,实施的社会阻力较小;加上电力公益基金引导消费方向,有利于实现与市场手段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