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煤炭工作,提出要重点抓好“六条”举措,包括挖掘生产潜力,深化行业改革,加快基地建设,加强运输协调,保护矿区生态和搞好安全生产等等。这些措施涉及煤炭生产和利用的方方面面,都非常重要。不过,“纲”举才能“目”张,作为国家的基础能源和战略原料,在煤炭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最要紧的是清晰界定政府的职能,培植合格的社会投资者,提升煤炭行业生产和安全的水准。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次煤炭行业引起国家重视,直接导因就是最近时期以来发生的电荒;当然,频繁发生的煤炭生产安全事故亦为导因之一。而这两者又都是政府未能明确尽职的地方。长期以来,政府过于把注意力放在了“生产”环节,这种“越位”不但没有把本来属于企业的职能履行好,反而造成企业的依赖惯性和不尽职行为,最终导致煤炭资源的严重浪费和利用效率低下。
此次会议提出“要坚持以煤炭为基础的能源发展战略”,明确了煤炭在国民经济和能源战略上的地位。其实,国家的首要职能就是制定科学的、可持续的能源开发与利用规划,这项规划既要满足国民经济的不断需求,又要立足于本国有限的资源储备。过去以来,国家对煤炭资源的地位认识不足,煤炭规划不够科学,能源发展的重点也一直在水电、核电、煤电、石油和天然气之间徘徊不定。在建设大量水电设施的同时,人们看到由其引致的水害。核电虽是发展方向,但限于技术水平和人们对生态与安全的顾虑,目前尚不能大规模开发。随着城市耗能对油、气的依赖性日强,我国数家大型油井又逐渐枯竭,导致近年来油、气进口数量巨大,但是进口能源需要很高的国家间的协调成本。因此,在供给结构上,煤炭将长期成为我国的主要能源。
国家另一项主要职能则是确立能源资源的有偿开发机制。政府在此次宏观调控中认识到,土地既可以是投资过热的催化器,亦可成为宏观调控的杀手锏;其实,能源亦有此功效,只不过能源的替代性稍强而已。投资之所以过热,煤电油运之所以紧张,资源(煤炭)价格过低是原因之一。
不错,煤炭企业在此价格下已经获得丰厚的利润,正是对这个价格和利润的追逐,一些小煤窑才铤而走险冒死生产。但是,获利的前提是煤炭的成本过低,它仅仅考虑了开采的成本、管理费用、运输成本和一点点资源税。须知,煤炭作为资源的再生率几乎为零,开采煤炭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完全不计入成本,资源勘探和地质勘查也是国家的无偿投入,对于这项战略资源,国家几乎没有获得所有者权益,而税率甚低的资源税又通过偷漏税环节大量流失了。可喜的是,各地近来开始试行煤炭资源开采权拍卖制度,国家由此获得些许的所有者权益。但是,拍卖的功用是引出价格信号,这需要众多有实力的社会投资者参与竞拍。
可是,在资源开采领域,我国的社会投资严重发育不足。由于政府对“生产”环节的长期干预,煤炭生产企业的类型呈“哑铃型”,即一头是传统国有企业,效率低下;一头是私营小煤窑,安全难保。煤炭生产所需要的基建投资巨大,机械化程度较高,安全要求严格,应由资本、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合格”的开发商承担。传统国有煤炭企业应该进行股份制改造,提高经营能力,小煤窑则应尽速淘汰。
同时,根据新的投资体制改革要求,发展大型煤炭产业投资基金,吸收社会投资入股,既能满足公众投资煤炭盈利的需求,又能提高煤炭生产能力并确保安全生产。
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