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纺织仪器计量规程工作的作用
1984年我国计量法公布实施以后,在原纺织部主持下,立即组织了纺织专用仪器计量检定规程的制订。1985年4月批准并于1985年10月施行了十九种纺织专用仪器计量检定规程之后,到1995年10月1日止的十年期间,先后共七批发布了六十六个纺织仪器和标准器的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另外,于1995年7月1日,又将电容式条干仪部门规程上升为国家级计量检定规程。在这过程中,还制订了一个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所有以上法规性文件,为加强我国纺织仪器科学的法制管理,提高仪器准确性、量值一致性、发挥仪器对提高纺织品质量的指导作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例如面广量大的YG802烘箱,在制订规程之前,为了解决箱内四角温度差异超标的问题,一度曾取消箱底进风口。1984年在该仪器计量检定规程制订过程中,大家根据理论分析认为,这将明显影响水汽排出,并论证了它将使原棉回潮率测得结果比实际偏高0.3?0.4%,达到不可忽视的程度。因此定稿讨论时一致要求由仪器生产厂解决四角温差和透汽之间的矛盾问题。通过规程的制订,既保证了烘箱工作时四角温差符合要求条件问题,而且还促进生产厂研制出新的YG802N型八篮烘箱;又如电容式条干仪由于它科技含量较高,一直被国人认为是高不可攀的先进仪器,不便也无法对其测得结果的准确性产生怀疑。有时即使发现仪器间测得数据有所偏差(系统偏差),但也往往无法确认谁是孰非。我国通过对该仪器计量检定规程制订和相关标准器研制,不仅解决了判定它正常工作准确性的问题,而且在更广的范围内揭开了该仪器技术神秘的面纱,打破了对它的迷信观念。
通过多年计量检定规程制订、宣贯工作,还使大家统一了对常规仪器校准操作方法的认识。例如面广量大的摆锤式强力仪,测定其力值进回程误差时,按一般传统习惯,仅注意其加减砝码操作而,但不太注意仪器指示机构最后实际的运动过程。这样往往就不能真实反映相关部分机械摩擦阻力在进程和回程对力值的影响。因此,测得结果,往往不能反映仪器真实的进回程误差。通过制订规程工作,使大家对测定仪器进回程误差正确的操作方法有了明显提高。
通过有组织地举办各仪器计量检定规程实施宣贯活动,进一步加深和提高了计量人员技术素质,有利于加强纺织仪器科学计量管理、保证仪器工作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二. 过去计量规程制订工作的经验和不足
在工作初期,由于大家的经验还不够丰富,规程制订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缺点和问题。例如首次就一次性通过了十九个仪器的计量检定规程,而参加定稿讨论者往往各有所长,不一定对每个仪器都很熟悉。这样不仅会议效率不高,而且讨论也难于充分深入,加上准备过程中相互交流不够、调研试套验证不足,难免有些规程准备工作不够充分或技术上不够成熟。例如JJG-10-85 Y802型八篮烘箱检定规程18.1项规定“用六支全浸式温度表……”而当时市场上很难找到全浸式水银温度表,造成后来实际执行发生困难;又如JJG-(纺织)049-91棉纤维偏光成熟度仪检定规程第4、5二项规定应检查白炽灯光源灯丝位置和偏振片正交状态、JJG-(纺织)048-91纱线毛羽仪规程9.3项规定要检测
传感器灵敏度电压……等内容,在实际操作时,都会因种种因素而难于执行。再如上述成熟度仪和JJG(纺织)047-91低压织物透气量仪规程都未能解决标准器及其量值传递问题等。另外,由于大家对规程的格式条款、技术要求等认识不一,因此各规程送审稿不仅繁简程度、技术要求内容、水平高低、书写格式等颇不一致,在这方面要花费较多文字修饰整理时间,而且在讨论定稿过程中,大量时间又花费在对一些基本问题理解、争论和解释方面。例如往往对仪器的检定条件、工作条件和试验条件三者异同的理解不太一致;对仪器的准确性、正确性、分辩率、灵敏度、稳定性等基本指标的含义和确定方法的认识也不完全统一,定稿会上对这些问题的讨论研究,必然影响了对规程本身技术要求内容、检定方法、水平高低确定的深入研讨。原纺织部科技司及时发现和总结了上述问题,一方面立即改变了定稿会方法,将工作原理基本相同的仪器分类讨论定稿,尽量求得深入细致,以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另一方面组织力量制订了《纺织仪器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统一了规程格式和基本要求,明确了规程名称中不应包含具体仪器型号等一些原则性问题,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规程定稿会的效率和质量水平。特别在制订电容式条干仪规程过程中,充分发挥统一领导和大协作精神,不仅组成由仪器生产厂、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纺织计量检测中心等单位为核心的规程起草组,而且还在全国五个地区范围内,有计划地进行试套验证,积累数以万计的测试数据,从立项到定稿大小会议不下十几次,尤其标准器研制能紧密与规程制定工作同步进行,为规程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电容式条干仪计量检定规程制订,不但解决了长期困饶我国在该仪器使用中的问题,而且为开发高科技纺织仪器和搞好纺织仪器计量管理、其他纺织仪器规程制订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和体制改革等种种因素,虽然纺织仪器计量检定规程制、修订工作停滞不前,某些方面对规程作用的重视也有所削弱,但对提高纺织品质量和保证测试仪器准确性的要求是始终不变的原则。因此,总结过去计量检定规程制订和实施的经验、讨论今后工作要求仍不失为值得重视的课题。
三.新形势下提出的要求
随着纺织仪器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新结构和新功能不断问世,原规程中某些项目的检定方法目前已不能完全适应要求,例如纱线捻度仪已由原机械式计数发展为电子式计数,其测试功能也有不少扩展,因此原订计量检定规程不少地方显得不能适应实际需要。例如原捻度仪规程中未列出实际转数与显示转数一致性要求,但在目前电子式计数方式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完全防止的因素使两者产生差异而使整个仪器计量失准。;国产电容式条干仪较九十年代初不仅结构有了很大变化,且增加了诸如DR条件设定、三维波谱曲线等功能,原规程中只列出一个条件下DR值的标准值对现可设定多种条件下DR值的情况,显得不够完整;原棉水份测定仪,不仅电路性能已有了很大提高,而且其功能也扩展为可分测锯齿棉与皮辊棉两个标尺,原规程也显得无法完全适应;纱线毛羽仪近几年来技术水平已有了很大提高,有的不仅已改用激光光源,而且更有采用先进光电CCD传感器技术的毛羽仪问世,检测点也由原只一个扩展为同时8?12个;摆锤式织物强力仪已远不能适应撕裂、剥离等织物多种服用性测试的要求而必须采用CRE电子式织物强力仪;电容式条粗条干仪已有可能逐步替代Y311型机械式条粗条干仪……等等。如何判定和统一新仪器、新功能,对它们科学合理地进行校准或计量检定,是纺织测试技术人员面临应该解决的重要课题。根据去年成立的电子织物强力仪和纱线毛羽仪规程起草小组几个月来工作的初步体会,如果要求使规程真正达到技术先进、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要求,确实需要大量的探索和试套验证。例如如何判定毛羽仪的台差、测试的准确;如何判定电子强力仪力值采样速率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少复杂的技术问题和大量的验证工作,如何妥善取舍和解决,是很值得有关同志慎重推敲处理的问题。
当然另一方面,过去规程中也不乏过于繁琐之处,例如JJG-031-89往复移动式织物密度镜,其性质完全是一种专用器具,通常使用时只要求标尺全程示值准确即可,而原规程提出了厘米分度允差、每根刻线宽度允差等要求,如按此操作,引起了不少无效劳动和麻烦。其他,原规程中还有不少应属于仪器生产厂企业标准出厂解决后不会改变者(或即使有细微变化但绝不会对使用产生计量影响)如条粗测长器的滚筒周长、压辊重量,条粗条干仪大小重锤的质量等项目要求,使用中如果按要求一一检测,既费时费力,又实无此必要,完全可适当删减,(虽然少数也明确规定使用中可不作要求,但不普遍)。
四. 展望
随着我国加入WTO,对仪器的质量要求也应与国际接轨,在允许供需双方商定测试内容和仪器技术要求的情况下,视是对计量检定规程统一规范要求的降低,但实质上却对计量技术要求反而提高。因为,这更需要纺织工程技术人员和计量人员共同熟知纺织品质量检测的要求、所测项目的意义、仪器工作原理、影响仪器计量性能的主要因素,检测和判定计量性能的方法。另外,还必须始终保持检测仪器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为此,我们不仅仍要重视继续搞好纺织仪器计量检定规程制、修订工作,而且更应注意订立在用仪器科学合理的校准方法;要求不仅计量人员,同时仪器操作人员也能在使用中随时对仪器的有关部分进行检测或校准。另外,应把主要精力首先着重解决高新技术纺织仪器计量检定规程、校准方法的制订以及必要标准器的研制;对面广量大的仪器,应加强实际使用操作人员日常校验技能的提高,保证仪器真能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2002年2月于上海
致谢:本文在撰写过程中,得到上海纺织计量站任 协站长及全体同志、山东济南纺织科学研究院张 森高工、山东莱州市莱州电子仪器有限公司及张国权厂长等的大力帮助和指导,特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