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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回眸---科技产业发展的十个重大拐点

发布时间:2004-03-08 来源:中国自动化网 类型:企业资讯 人浏览
关键字:

技术产业

导  读:

 
   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为主导的高技术产业迅猛发展,加快了推进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对国际竞争和世界产业分工格局产生了深刻影响。我国高技术产业紧紧抓住了改革开放和全球化的重要机遇,通过不断的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走出了一条依靠国际化带动、产业化驱动的快速发展道路。同其它产业一样,高技术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回顾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史我们不难发现,政府行为和历史事件对高技术产业的影响是巨大的,笔者把这些政府行为和历史事件称为产业发展的“拐点”。本文试图对这些重大的史实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整理,以期对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史有一个更加明确的认识。
  
  一、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综述
  
  (一)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势头强劲
  
  新中国成立50年来,经过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经历了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的历史转变,特别是近几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已经步入健康发展的快车道。从目前我国高技术产业的产值、进出口规模、资金和人员投入以及面对的国内外宏观环境来看,高技术产业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具有经济贡献率高、带动作用强的特点,有广阔的发展潜力。
  
  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政策体系。经过15年的发展,我国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认识和作用经历了巨大的跨越。从我们知之甚少到知之渐多、从“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全面干预到有主动选择的“有所为,有所不为”、从86年3月四位老科学家的谏言到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政策的出台,都表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在一步步跨上新台阶。目前中央和地方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几乎覆盖了高技术产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全过程,初步构成了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其次,企业家和科技人员创新、产业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中央、地方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和贯彻实施,极大地激发了科技人员创新的积极性,大批科技人员开始带着技术成果走向社会、走向市场,通过自己出资、合伙经营或技术参股等形式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海外留学人员带着技术和资金回国创业的也日益增多。与此同时,科技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广大企事业单位积极转变观念,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意识普遍增强,科研机构特别是转制科研机构抛弃小富即安的思想,纷纷根据发展科技产业的要求,调整内部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深化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有不少已经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方面迈出较大步伐。广大高等学校积极调整办学方向,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放在了与教学、科研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
  
  第三,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迅速,成果转化的基础设施条件大大改善。目前全国规模较大的孵化器已达400多个,拥有孵化场地数百万平方米,孵化企业能力上万家,孵化器数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这都显示了我国高技术企业的勃勃生机。
  
  第四,国内外投资热点开始转向支持高新技术领域。继国务院批准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后,上海、北京、山东等许多地方也都相继建立了扶持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证券市场进一步向高新技术企业倾斜,成功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越来越多。民间风险投资市场迅速发育,涌现出一大批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和投资基金,资金总额估计超过百亿元。国外涌入的科技创业投资也不断增多,跨国公司纷纷斥资在我国建立各种类型的研究院,充分利用我国廉价而训练有素的劳动力来扩大研究规模,对我国高技术产业的技术升级和传统产业改造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成果辉煌
  
  1.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1991年到2001年,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工业产值从3000亿元左右猛增到18000亿元左右,增长了5倍,年均增长20%以上,超过同期全部工业产值年均增长速度10多个百分点,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最有活力的部分。
  
  2.在国民经济构成中所占比例显著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我国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已经由十年前的1%左右提高到目前的15%。计算机、通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迅速成长,大大提高了我国产业技术层次。
  
  3.高新技术产业的不断壮大,提高了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高新技术产品已成为带动外贸发展的重要力量。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从91年的28.8亿美元,增长到2001年的464.5亿美元,10年间增长了15.1倍,年均增长率32.1%。2001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总额1105.73亿美元,占商品进出口总额的21.7%,其中出口464.57亿美元,比2000年增长25.4%,增幅高出外贸总出口18.6个百分点,在全国出口增量169.5亿美元中高新技术产品占到55.5%,对全国外贸出口增长的贡献率首次突破一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工业制成品的比重约为18%,比上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
  
  4.孕育出一批知名的高新技术大企业。如通讯领域的巨龙、中兴、大唐、华为以及联想、四通、方正、同方、东大阿尔派等,都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知名高新技术企业。仅据国家高新区的统计,1991年高新区内年产值上亿元的企业还只有7家,到2001年已增加到1539家,过十亿元的185家,过百亿的10家。
  
  5.培育了一大批充满活力的民营中小科技企业。到2001年底,全国民营科技企业超过8万个,技工贸总收入15000亿元,从业人员500多万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90万人左右。他们依靠“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良好运行机制,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也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6.建立了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地。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建设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亮点。到2001年,53个国家高新区内拥有企业24293家,从业人员294万。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1928.4亿元,工业总产值10116.8亿元,工业增加值2621.3亿元,实际上缴税费640.4亿元,净利润644.6亿元,出口创汇226.6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9.4%、27.4%、32.5%、8%、39.2%、22%。
  
  因此,我国的高技术产业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新阶段。在世界信息产业调整,全球制造业向我国不断转移的国际背景下,我国高技术产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回顾和总结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进程,对于我们下一阶段的发展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二、引领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10个重要拐点
  
  1.四位老科学家与国家863计划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等高技术为中心的新的技术革命浪潮有力地冲击着全球,引起了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军事等各方面深刻的变革。高技术及高技术产业已成为国与国之间,特别是大国之间竞争的主要手段。实践证明,谁掌握了高技术,抢占到科技的“制高点”和前沿阵地,谁就可以在经济上更加繁荣,政治上更加独立,战略上更加主动。因此,许多国家都把发展高技术列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惜花费巨额投资,组织大量的人力与物力,进行高技术的研发活动。1983年美国提出的“战略防御倡议”(即星球大战计划),随后出现的欧洲的“尤里卡”计划,当时的经互会成员国的“2000年科学技术进步综合纲要”和日本的“今后十年科学技术振兴政策”以及韩国1985年提出的“国家长远发展构想”等,都是着眼于21世纪的战略计划。这些计划的实施,对世界高技术大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和震动。 
  
  而当时,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着许多重大问题,如人口、粮食、能源、环境等,迫切需要高技术的突破和应用。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应当适应世界高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新形势,积极跟踪世界先进水平,缩小与国外的差距,适当集中力量,在有限的高技术领域部署工作,对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农业现代化工业、企业技术升级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1986年3月3日,王大珩、王淦昌、杨嘉墀、陈芳允四位老科学家给中共中央写信,提出要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发展我国高技术的建议。这封信得到了小平同志的高度重视,小平同志亲自批示:此事宜速决断,不可拖延。
  
  小平同志的这个批示,是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决策,从此,中国的高技术研究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为了使这一计划切实可行,将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在此后的半年时间里,中共中央、国务院组织200多位专家,研究部署高技术发展的战略,经过三轮极为严格的科学和技术论证后,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纲要》。中国的宏伟的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就这样被确定下来并开始贯彻实施。由于科学家的建议和邓小平同志的对建议的批示都是在1986年3月作出的,这个宏伟计划被命名为“863”计划。
  
  863计划实施以来,通过典型示范和伞型辐射还引导带动了中国高技术的全面发展以及相关科学技术的发展。863计划使我国高技术在国际高技术舞台占有一席之地,其进展引起了国外企业界和学术界的极大兴趣,有些国外的战略研究机构已开始把中国863计划及其未来的研究,作为预测未来世界技术发展的一部分。与此同时,产业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委正以越来越大的兴趣关注863计划的进展。863计划已名符其实地成为我国高技术发展的一面辉煌的旗帜。
  
  863计划形成的我国高技术研究发展布局,锻炼和凝聚的的高技术研究开发队伍,建立的高技术研究发展基地,形成的遍及全国的高技术研究开发网络,使我国高技术研究开发具有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实力。在863计划实施的过程中,与世界上20多个国家在高技术领域建立了合作关系,与10多个技术先进国家开展了实质性的高技术合作,大大提高了我国高技术研究发展水平,增强了我国高技术创新能力,为我国高技术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863计划为促进全社会思想观念的转变,增强我国发展高技术的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几年来,上自中央和各部门的领导,下至专家、企业界和社会各界,在观念上已发生很大的转变。863计划的实施,以及火炬计划的相继出台,高技术开发区的蓬勃发展,使更多的人认识到高技术及其产业化、高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前途和未来,充分显示出小平同志“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等指示的重要意义。863计划在中国大地上的成功实践,极大地增强了我国发展高技术,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和信心。
  
  总之,863计划的确立和实施,是我国高技术发展的重大历史事件,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科技界主动参与国家经济建设的开始,它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我国高技术研究开发水平,增强了我国高技术研究开发实力,使我国在当今国际竞争十分激烈的主要高技术领域有了自己的阵地。同时,通过及时推动阶段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技术辐射,863计划为我国生物工程、信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农业发展、企业技术改造已经并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2.火炬计划与高新技术开发区
  
  面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迅猛发展和激烈竞争,我国政府也在进行着深入思考。1985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为加快我国新兴产业的发展,要在全国选择若干智力密集区,采取特殊政策,逐步形成具有不同特色的新兴产业开发区的指导思想。这是我国政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立科技园区的思想萌芽和基础。
  
  1985年4月,国家科委给当时中央主要负责同志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递交了《关于支持发展新兴技术新兴产业的请示》,建议在北京的中关村等几个主要城市试办几个新兴产业开发区,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1985年7月,在国家科委党组召开的扩大会议上,专门研究了发展中国高技术产业的对策。当时国家科委宋健同志明确地指出,一定要尽快拟定发展中国高新技术的战略。其后,国家科委有关司局在制定“七五”规划的同时,着手制定火炬计划实施的原则和新技术开发区规则。而中关村电子一条街的实践为制定火炬计划的原则和发展纲要提供基础。1986年6月,国家科委委托中国科学院等单位组成课题组,进行“全国高新技术开发区研究”,探索实施火炬计划,建立高技术开发区的可能性。在这一时期,中国科学院加快了改革的步伐,大力支持科技人员从研究所走出来办企业,进行科技成果的转化。北京市政府和海淀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中关村电子一条街科技企业的发展。198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以运用先进技术改造和发展我国传统产业为重点,同时注意发展高新技术新兴产业。”当的十三大报告吹响了我国在新时期全面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号角,火炬计划加紧了出台前的准备。1987年12月25日,遵照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由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牵头,国家科委等7个单位组成“中关村电子一条街”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报告在肯定了“电子一条街”成就和经验的同时,建议在中关村地区建立科学工业园(或新精神开发区),给予优惠扶持政策。报告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在1988年2月和3月几次中央召开的重要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要发挥我们科技力量较强的优势,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在科技力量密集的地区兴办高新技术开发区,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可行办法。1988年7月国务院批准下发国家科委上报的《关于动员和组织科技力量为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服务的决定》报告,该“决定”提出;“为促进我国高新技术、新技术科技成果的商品化,推动我国高新技术、新技术产业的建立和发展……,国家科委将实施火炬计划……”。1988年8月4日,国务委员兼国家科委主任宋健同志,国家科委常务副主任李绪鄂同志向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汇报了火炬计划工作的准备情况和发展战略,得到了政治局常委会 肯定和批准。1988年8月6日,全国第一次火炬计划工作会议在北京远望楼宾馆召开。会上,宋健同志作了《创造有利于高新技术、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适宜环境和条件》的报告,李绪鄂同志作了《发挥科技优势,推动高新技术、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报告,会议还讨论了《火炬计划纲要》、《关于高新技术、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的暂时规定》和《关于简化高新技术、新技术企业部分人员出国手续的暂行办法》等文件。至此,一个全新、系统、鼓舞人心的旨在加速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计划--火炬计划正式出台。
  
  火炬计划实施15年来,我们探索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道路,取得了巨大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成为引导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一面重要旗帜。江泽民同志指出:“本世纪在科技产业化方面最重要的创举是兴办科技工业园区。这种产业发展与科技活动的结合,解决了科技与经济脱离的难题,使人类的发现或发明能够顺畅地转移到工业领域,实现其经济和社会效益。” 因此,火炬计划确立的兴办高新技术园区思想对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首先火炬计划的实施,有效地推动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地方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过10多年的发展,53个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实施战略性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方面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从1991年到2002年,全国53家国家高新区营业总收入从87.3亿元增长到15326.4亿元,年均增长60%;上缴税额从3.9亿元,增长到 766.4亿元,累计创造税收2808亿元。近10年来,国家高新区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率达到近60%。2002年区内企业工业增加值的新增部分占到了全国工业增加值新增部分的22%;区内企业的出口创汇从1991年的1.8亿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329.2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45.3%;从业人员已从建区初期的14万人,增加到2002年的349万人。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基地,成为拉动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机会的重要力量。
  
  其次,火炬计划促进了我国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加速了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从80年代后期起,火炬计划先后推动了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和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生物技术、光电技术、新材料等专业孵化器的建设。这些孵化机构通过为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人员创业提供场地、设施、融资、培训等多方面服务,形成了良好的创新创业平台,培育了一大批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全国已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436家,正在接受孵化的科技企业达23373家,已有6927家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其中30家已成为上市公司。
  
  第三,火炬计划的实施,优化了我国的产业布局、促进了传统产业的改造,对我国技术升级做出了重要贡献。火炬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科技工作的总体战略布局,以市场为导向,加速了一大批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使高新技术产业化成为科技工作密不可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十五年来,累计实施火炬计划项目2.4万多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90%以上来自企业自有技术或国内开发的技术,其中40%以上来源于国家和地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成果。实现了如曙光高性能计算机、大中型数字程控交换机,以及北大方正激光照排系统、清华同方的移动式大型集装箱检测系统、厦新电子公司的HDTV高清晰度电视等重大科研项目的产业化。
  
  第四,培养和锻炼了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人才。通过项目的实施与引导,高新技术企业从小到大、滚动发展,收入超亿元的企业从1991年的7家上升为目前的1800多家,并扶持和培育了一批如联想、方正、华为、海尔、地奥等著名的高新技术企业。据调查,目前主板市场10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20%以上的公司实施过火炬计划项目。
  
  综上所述,1988年推出的火炬计划是国家大规模实施“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开始,对于探索我国高科技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于摸索经济和科技的有效结合道路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实践都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史上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3.高新技术企业的兴起和规范
  
  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随着863计划和火炬计划的全面实施,国家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企业对“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有了一定的认识,但还是非常的模糊。理论界和学术界都为此做出过很多的探讨,什么是高技术产业,应具有什么特征,什么样的企业才可以入园区享受高技术的系列优惠政策,这些都是政府必须着手解决的问题。1991年,国务院批准了国家科委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自此高新技术企业才得以真正健康、规范地向前发展。
  
  该办法规定了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的9项认定条件,如要求企业必须从事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规范的一种或多种高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企业的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科技负责人;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每年总收入的3%以上;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总和应占本企业总收入的5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出台后,不仅高新区执行了该办法,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也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在高新区外先后组织认定了20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1996年,为规范全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原国家科委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又专门制定了针对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和办法(也是9条,具体内容略有不同),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一度出现的混乱局面产生了规范作用。
  
下图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自1990年至2001年的个数情况。可以看到,自1990至1995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直处于迅猛发展的态势,年增长率达到了41.6%;从1996年开始,企业个数开始大幅度下降,至1998年降至近年来的最低点,到2001年已经基本回复到1993年的水平,达到了10497个。

  
  但是从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值来看,1990年至2001年其增长速度都是正增长,并呈现稳定上升的态势。这表明,高技术企业在规范化调整中,尽管企业单位数发生了较大的变动,但总产值这一经济指标却一直在稳定增长,标志着我国政府对高技术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日趋走向成熟(见下表)。

年份
 年总收入(亿元)
 年份
 年总收入(亿元)
 年份
 年总收入(亿元)
 
1990
 76.79
 1994
 1853.00
 1998
 7110.66
 
1991
 91.02
 1995
 2754.76
 1999
 8679.77
 
1992
 230.92
 1996
 4499.00
 2000
 10411.47
 
1993
 977.54
 1997
 6280.33
 2001
 12263.36
 


  
  因此,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是完善我国高技术产业政策的必要内容。这对于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尤其是对园区内外高技术企业的优惠措施都可以得到具体的落实,是非常具有实际意义的。
  
  4.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创建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国家开始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工作,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面向、依靠”为指针,以改革拨款制度、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为突破口,在科技工作中引入市场机制;第二阶段: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改革方针,在总体布局上积极有序地推进人才分流、结构调整,强化了市场机制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第三阶段:以加强科技创新和促进产业化为核心,以应用开发类机构企业化转制和公益类机构分类改革为突破口,开始构建新世纪国家创新体系的基本框架。从第二个阶段开始,国家对科研院所的转制工作采取了灵活机动的措施,对国家科研基地开始重新布局,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构建工作也就是在这一时期酝酿出来的。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为加快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进程,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重新布局国家科研基地以及提升国家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产业等需求,从1991年开始,原国家科委开始筹措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分期分批地建立上百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简称工程中心)的组建工作,是根据国务院原则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于“八五”期间由国家正式部署开展的一项重点科技工作。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是国家在某一学科领域内的应用基础研究中心,它主要依托于行业、领域科技实力雄厚的重点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高等院校,拥有国内一流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的专业人才队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能够提供多种综合性服务,与相关企业紧密联系,是具有自我良性循环发展机制的科研开发实体。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1991年开始批准建设以来,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分散式建设的布局结构。截至2002年底,科技部共建成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0个,其中有些中心由2个或2个以上分中心组成。目前,包含分中心在内共有132个工程中心,分布在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以及包括农业、制造业、电子与信息通信领域、材料领域、能源与交通领域、建设与环境保护领域、资源开发领域、轻纺、医药卫生领域等8个技术领域,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发展高新技术和推广应用技术的重要基地,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2年,全国12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完成投资总额14.06亿元,其中各级政府机构投资5.67亿元,社会和银行分别投资1.47和1.85亿元,依托单位筹资4.88亿元。从投资的比例情况来看,政府部门对中心的建设支持力度是很大的,中心构建后面向市场筹措资金的能力也是很强的。这对我国科技经济更加密切的结合是非常有实际意义的体现。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对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该中心做为国家科技资源相对集中的单位,具有科技优势外,还具有与市场化、产业化的实践经验;另一方面,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布局科技企业,也有很好地带动和辐射作用,对提高地区技术水平和传统产业改造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为我国科技体制改革中科研院所和企业研究机构密切结合的拐点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后,国家通过进一步完善和布局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必将极大地提升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平台,为科技经济的有效结合奠定良好的基础。
  
  5.科教兴国战略的全面实施
  
  “科教兴国”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按照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科学分析和总结世界近代以来特别是当代经济、社会、科技发展趋势和经验,并充分估计未来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技术发展对综合国力、社会经济结构、人民生活和现代化进程的巨大影响,根据我国国情,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宏伟目标而提出的发展战略。 
  
  “科教兴国”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邓小平同志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1977年,邓小平在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上提出:“我们国家要赶上世界先进水准,从何着手呢?我想,要从科学和教育着手”,“不抓科学、教育,四个现代化就没有希望,就成为一句空话”,明确把科教发展作为发展经济、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先导,摆在我国发展战略的首位。从7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期,邓小平同志坚持“实现四个现代化,科学技术是关键,基础是教育”的核心思想,为“科教兴国”发展战略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199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全国代表大会上,江泽民同志指出:“必须把经济建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1995年5月6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首次提出在全国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江泽民在会上指出:“科教兴国,是指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教育为本,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增强国家的科技实力及实现生产力转化的能力,提高全民族的科技文化素质。”同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五中全会在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设中把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列为今后15年直至21世纪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针之一。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正式提出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科教兴国”成为我们的基本国策。 
  
  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首先科教兴国战略统一了全党、全国人民的认识,奠定了科技工作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加强基础研究三个层次的战略格局。为全面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农业、工业、国防、财贸等行业和部门都提出了依靠科技振兴行业的发展战略,各省、市、自治区及各地(市)、县(市)也制定了科教兴省、科教兴市、科教兴县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方针。其次,科教兴国战略促进了各级政府机关对科技工作的协调领导。1996年,国家科技领导小组成立;1998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成立,各地方政府也随继成立了科技领导小组或科教兴省(区、市)领导小组,这对我国科技工作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三,科教兴国战略促进了国家科研经费的投入,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00年,我国R&D经费占GDP的比例首次达到了1%,在2001年达到了1.09%,这是多年来国家和社会共同重视技术创新活动的结果。
  
  6.科技型中小企业基金的出台
  
  国内外科技企业发展表明,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建设所需资金少,建成周期短,决策机制灵活,管理成本低廉,能够适应市场多样性的需求等特点,特别是在创新机制和创新效率方面具有其它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1995年,全国中小科技企业数为18130个,占全部科技类企业的96.3%%;实现利税664.2亿元,占全部科技类企业的86.9%;出口交货值为686.2亿元,占全部高技术类出口的60.98%。到199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经超过70000家,职工总数330多万人,全年技工贸总收入超过6000亿元,出口创汇近100亿美元。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迅速崛起,如北大方正、华为、联想、远大、四通、东大阿尔派、上海复兴等科技产业集团均是近十年来,以技术创新起步从小企业中逐渐方正起来的。因此,当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我国高技术产业重要是生力军。
  
  但是,科技类中小企业发展却面临着诸多难题,其中筹措资金难是影响其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致使一些处于初创时期的科技企业由于缺乏启动资金,难以将许多好项目快速转化;另一些急需扩大发展的科技企业由于缺乏可供抵押的有形资产而难以获得银行贷款,以至于错过了许多有利的市场机遇。据了解,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仅有5%~8%能获得银行贷款,且大部分是已发展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因此,如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一个更好的投资环境、融资环境,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健康快速地发展,已经成为政府开始关注的重要问题。
  
  借鉴工业化国家政府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做法,结合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和资本市场的现状,国务院于1998年7月提出建立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社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为主要目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和酝酿,创新基金的管理方式和运作机制方案逐渐成熟,1999年5月21日国务院批准由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国办发〔1999〕47号)。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一项专门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资金,它的设立对于缓解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匮乏,优化我国产品和处于整体结构,扩大内需,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带动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快速的发展等起到积极的作用。
  
  创新基金作为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资助手段,将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通过支持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将重点支持产业化初期(种子期和初创期)、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风险较大、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并将为其进入产业化扩张和商业性资本的介入起到铺垫和引导的作用。因此,创新基金将以创新和产业化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上联“八六三”、“攻关”等国家指令性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人员的创新成果,下接“火炬”等高技术产业化指导性计划和商业性创业投资者,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同时,推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投资机制。
  
  7.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颁布
  
  “八五”末期以后,1995年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和1997年党的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召开,促进了中国高科技的发展,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尤其是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能力薄弱、高新技术产业化程度低,依然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为加快和深化改革,从根本上形成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现,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成为我国在未来一个时期所面临的重要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9年8月20日颁布的《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
  
  《规定》指出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即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要从体制改革入手,激活现有科技资源,加强面向市场的研究开发,大力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使科技成果迅速而有效地转化为富有市场竞争力的商品;改造传统产业,发展现有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一批由技术创新突破带动的新兴产业。
  
  该规定还对我国高技术发展的资本市场建设做出了指导。《规定》指出,要培养有利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国内和国际资本市场,在做好准备的基础上,适当时候在上海、深圳证券所专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板块。
  
  《决定》颁布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首先,它拉开了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序幕。报告中引用的国家创新体系方法,是各级政府部门第一次从系统角度开始思考国家科技体系如何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的问题,使科技体制改革的方向有了一定的理论指导。第二,通过贯彻《规定》,加强了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配置能力,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定》从技术创新的整个链条上,分析了我国各部门在为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应起的作用和定位。在随后的实施过程中各部门都陆续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273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决定》的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等,都有利地推动了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第三,提高了我国自主创新的意识,把跨越式发展战略提到了意识日程。
  
  8. 程控交换机――通讯高技术的重大突破
  
  20世纪90年代,以万门数字程控交换机“04机”的研制成功及其产业化为标志,我国通信设备制造业拉开了群体突破的序幕。此后,巨龙、大唐、中兴、华为等一批通信设备制造企业迅速崛起,“巨大中华”成为传颂一时的佳话。
  
  当我国进入大规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我国关键电信设备对外国产品依赖度逐渐升高,进口技术价格攀升,一些关键产品还被列入美国出口限制名单,这些成为我国电信建设的巨大障碍。20世纪90年代初,面对我国数字程控交换技术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以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邬江兴为首的一群年轻的共和国军人,在中国邮电工业总公司(现中国普天)及其所属企业的配合与共同努力下,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一举实现了我国在数字程控交换技术领域的突破,研制成功被称为“HJD04机”的万门数字程控交换机。我国科技工作者创新特色是抛开传统的通讯技术,用计算机技术研制程控交换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程控交换机的研制成功,使我国一跃跨入当时为数不多的几个能够自主研制大型数字程控交换机的国家之一。并且,这项技术在智能网和宽总线技术直接应用于电路交换方面,居国际领先水平。朱容基总理在主管部委上报国务院的有关报告上欣然批示:“04机送来一股清风”,指示有关部门要抓紧04机的产业化工作。
  
  为了尽快实现高科技成果的产业化,1995年3月,由04机技术持有方与另外8家04机生产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巨龙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正式注册成立。有了这项技术的支撑,几年内国产设备通过优质低价夺回了市场,使单位产品价格下降到原来进口设备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据不完全统计,04机参与市场竞争,迫使国外交换机大幅降价,累计为国家节约外汇40亿美元。在04机的带动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06、08等程控机争相进入市场,宣告了外国交换机在中国赚取高额利润时代的结束。
  
  04机的研发成功和产业化过程在我国高新技术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孕育和培养了我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第一梯队,使巨龙、大唐、中兴、华为等一批通信设备制造企业迅速崛起,奠定了我国程控交换机的技术基础;第二,04机的成功不仅大大节约了外汇和投资,也使中国电信事业进入空前繁荣的时代,使我国电话普及率在短短几年从世界几乎最低达到并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目前,我国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的拥有总量均已占世界第一位,这都是与我国可以在这一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分不开的;第三,04交换机的研发充分体现了高新技术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邬江兴为首的一群年轻人,通过集体的共同努力,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内,就可以实现我国在数字程控交换技术领域的突破和技术跨越,体现了年轻人思维活跃,接受新知识快、创造力强等特点,对我们充分认识高新技术发展的内在规律,开拓新的产业空间积累了宝贵经验。
  
  9.6C和3C联盟与DVD事件
  
  2000年底,被成为6C的日立、松下、三菱电机、时代华纳、冬芝、JVC6大DVD技术开发商联盟向中国企业宣布了“DVD专利许可激励计划”,计划规定:中国的DVD整机生产厂家必须向它们交纳产品净售价的4%或4美元的技术专利使用费;为每台DVD解码器缴纳净售价的4%或4美元的技术专利使用费;此外,每张DVD光盘还要支付7。5美分的技术专利使用费。自此,知识产权的专利之网开始笼罩在中国高技术企业的头上。
  
  这一天终于到来了。2002年1月9日,深圳普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运往英国Felixtowe港口的3864台DVD播放机,被飞利浦公司通过当地海关扣押。紧接着,惠州德赛视听科技有限公司1月18日和22日出口到德国的5850台DVD播放机,2月21日也被当地海关扣关3900台, 此次被扣也是飞利浦幕后所为。飞利浦是作为3C公司(飞利浦、索尼和先锋,简称3C)的代表,联合欧盟各国海关,对所有中国未经3C公司授权认证的DVD制造商出口到欧盟国家的DVD进行扣关的。飞利浦的解释是:依据欧洲议会第241/1999号法案(修订后为第3295/94号),飞利浦公司向欧盟的数个国家海关请求对未经授权的DVD专利产品进行边境扣货程序,该法案扩及侵犯专利的货物。
  
  2002年3月8日,6C联盟(由东芝公司、松下电气工业公司、日本胜利公司、三菱电气公司、日立公司和时代华纳公司组成的集团)向100多家中国DVD企业发出最后书面通牒:将直接与中国各个厂家谈判,并通过律师函“请”各个中国厂家务必在3月31日前与之达成协议,否则6C将立即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
  
  此事发生后,一位业内研究人士指出,一个行业内国外主要公司联手对中国企业开刀,这还是第一例。这种以联军的方式,以“知识产权保护”的名义,企图坐享和控制整个DVD在中国产业发展的巨大利润空间的行为,在全球都是绝无仅有的。消息传出,对正在降低价格,开始全面进入家庭的国产DVD兜头泼了冷水。同时也对我国其他高技术产业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到目前为止,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引发的诉案赔偿金额已有10多亿美元。2002年,我国有71%的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39%的出口产品因此受到影响,损失金额达170亿美元。这个损失额比2000年提高了50%,相当于2002年全国出口总额的5.2%。据了解,当前因为知识产权问题直接遭受打击、蒙受损失的,绝大多数是我国的优秀企业。由于外国公司在我国大量申请专利、大力推行事实标准,我们的很多高科技企业,也正面临更大的生存危机。
  
  DVD事件的发生,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它以血的事实教训了我国企业,在当今知识经济条件下不注重知识产权的巨大危害。第二,企业要在专利问题上不受制于人,必须要有自己的核心技术,有自己的专利。第三,我国企业积累了同国外企业专利纠纷的谈判经验。第四,促成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的兴起,为国家参与世界知识产权条例的规则制定积累了经验。  
  
  10. 大唐电信的TD-SCDMA标准
  
  2000年5月,我国大唐电信研发的TD-SCDMA被国际电联正式确定为3G标准之一, 而国际电联的另外两个标准:一个是欧洲、日本等电信企业开发的WCDMA标准;另一个是美国高通公司提出的CDMA2000标准。从各项技术性能指标上来说,我国的TD-SCDMA标准优于另外两个标准。该标准的取得是我国政府和高新技术企业为国家利益共同努力的结果,因此被业界称为 “百年来中国电信技术史上的重大突破”。 
  
  近年来发达国家都不惜投入相当的经费和人力去进行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并着眼于世界市场而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如美国标准科学技术研究院,每年从政府得到的标准研究经费多达7亿美元;ISO/IEC/JTCI(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所属17个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其中三分之一由美国承担,其他分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的工作则由其他发达国家承担。目前,在高新技术标准化领域的实质工作几乎全部由发达国家主导,这就保证了他们的高新技术产品总是处于领导潮流的位置,由此为他们的技术推向全球奠定基础。因此,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为加速实现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和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加强我国高新技术标准化工作具有非常重要和现实的意义。
  
  大唐电信标准的提出和获得国际电联的认可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第一,它是我国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方式的新探索。大唐电信标准的取得,我国政府从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始终对该标准的申请给予了应有的承诺和支持,这是3G标准可以获批的重要保证。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说,各国都在不遗余力地支持本国的高技术领先行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从国家的整体利益上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因此,我国政府对高技术领先的国家冠军企业进行支持,将是我国高技术产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第二,通过电信行业的带动对我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群具有重要作用。大唐电信标准的取得,为我们赢得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目前非常流行的一句话是:三流企业卖苦力,二留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技术,超一流企业卖标准。大唐标准取得后,许多欧洲公司和美国公司纷纷来华洽谈技术合作项目,希望通过合作在今后的产业发展中获得利益。而这对于本国企业来说,其发展空间更是巨大的。第三,有利于我国其它领域的标准制定工作。高新技术的标准化是高新技术实施产业化的重要环节,通过大唐电信的案例我们更加印证了这一点,全国各地兴起了研究技术标准的热潮。
  
  
作者:赵立新 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  
 
中国科技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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