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水,喝的看的都要干净
时间:2004-2-1 17:22:00
——天津市政府通过《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正草案)》
水,喝的看的都要干净 破坏水源者将处3万元以下罚款
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将对天津市的生活饮用水源、城市景观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采取切实措施以确保其水质符合用途标准。
据悉,对饮用水源的污染防治和管理,天津市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天津市引滦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等的规定执行。在备用饮用水源水域、城市景观用水水域及其环境保护带内,将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水,河道上的闸、坝、口、门必须封闭,禁止漏污;禁止新建排污口;禁止向水体倾倒被污染的积雪;禁止集约化养殖鱼类、家禽;禁止将农田沥水、鱼池弃水排入水体;禁止进行各种捕捞作业;禁止在环境保护带内设置堆肥场、饲养场和垃圾场;在环境保护带内严格限制修建厕所,确需修建的,必须经规划主管部门同意。违反上述规定的,将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摘至《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