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浏阳市南川河中和镇杨谷河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发改农 [2010]14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浏阳市中和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浏阳市南川河中和镇杨谷河段河道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浏阳市中和镇中和村。
2.3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浏阳市南川河中和镇杨谷河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区位于浏阳市中和镇中和村,工程位于沿河道两岸,工程区内有村镇公路通过,并有跨河桥沟通两岸工程区,场内交通条件较便利。
2.4投资规模:批复投资33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33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工程发包范围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7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60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2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有在建未竣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
3.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5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均应在近3年在湖南省范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
3.6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7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3.8参加本项目工程的建造师必须持身份证亲自到现场参加开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下载栏目在“下载中心”文件名为“浏阳市南川河中和镇杨谷河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图纸及其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拨付贰拾万元诚信投标保证金至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帐户名为: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帐号:8000 9343 9611 011),开标时查验银行缴款凭证(原件),未按上述要求缴纳诚信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未中标单位的诚信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退还(不计息);中标单位的诚信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转至中标人基本账户(不计息)。
7.2投标单位缴款时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以免延误诚信投标保证金的返还。
7.3诚信投标保证金返还时,各投标单位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科(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电话:0731—83601365)提交下列资料:
①银信部门的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原件)。
②投标单位出具的经地税或财政部门监制的退投标保证金往来收据。
③要求公司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办理退回诚信保证金手续。其他人员办理需填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相关表格网络下载点www.lyztb.net)。长沙地区之外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退还时将扣除银行相关手续费用。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于2011年3月7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LYSZTBB@163.com,邮件不得透露投标单位名称的内容。
8.2招标答疑纪要将于:2011年3月8日17:00前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上以“浏阳市南川河中和镇杨谷河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文件名发布,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请投标单位务必在上述时限内查阅。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浏阳市中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陈建
联系电话: 13974986868
招标代理: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浏阳市新文路70号长鑫时代广场北栋6楼)
联 系 人:张德意
联系电话:0731-8361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