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已从亚洲开发银行(ADB)申请到了一笔贷款,用于支付黑龙江省亚行贷款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项下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部分贷款用于本项目第九批工程下述合同包下的合格支付。
包1:通河县通河镇给水扩建工程水源土建及安装工程(合同号:THWS/1.1)
包2:通河县通河镇给水扩建工程净水厂建筑和安装工程 (合同号:THWS/1.2)
包3:通河县通河镇给水扩建工程城镇配水管网工程(合同号:THWS/1.3)
2、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受通河县给排水公司(业主)的委托,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本工程的实施、完工和修复缺陷提交密封的投标书。本次招标将采用国内竞争性招标(NCB)方式进行采购。
3、 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办公室(地址如下)获得更详细的资料,查阅和购买招标文件。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0年5月8日至2010年6月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室购买整套中文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图纸每包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应提交一份不低于本包投标报价的2%的投标担保,并与投标书一并于2010年6月7日1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开标大厅)。迟到的标书将不予受理。投标书将在投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当众打开并唱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