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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自动化网>自动化交通网>招标信息>昆明市盘龙区景观照明设施建设及建筑立面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细

1、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昆明市盘龙区景观照明设施建设(拓东街道办事处段)灯光亮化工程已以盘政办通【2013】59号文及昆市容环境指办通【2013】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建设。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拓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包人)委托,对上述工程施工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工程名称: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段)景观照明设施建设及建筑立面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二次)
2.2建设地点: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管辖权内(具体以发包人委托为准)
2.3工程概况:本工程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段)景观照明设施建设及建筑立面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主要包括:北京路(塘子巷至交三桥)道路建筑立面综合整治工程以及景观照明设施建设(拓东街道办事处段)景观亮化工程,亮化栋数为31栋。最高楼层为33层。
2.4资金来源:政府出资
2.5合同服务周期:   15  日历天
2.6监理范围及周期: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等过程的全面监理。本项目施工监理周期为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2.7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进行监理,确保本工程按相关评定标准及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谈判申请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担任过近三年(2010至今)类似的工程监理项目不少于1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材料等。
3.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3.5 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滇备案证。
3.6.昆明市外企业承诺函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3   5     20   日至2013  年  5      22  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广福路华都花园A区外围商铺5-8号)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时请谈判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介绍信签署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
5、 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为 2013    5     29   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为:昆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拓东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拓东路50号           地  址:昆明市广福路华都花园5-8商铺
联   系   人:朱工                       联   系   人:李奇娇、向菊
电        话:0871-63110812               电        话:0871-64596500
传        真: 0871-63110812              传        真:0871-6459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