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9-12-25
开标日期:2010-01-19
负责人:郭莉
手机:13671269940
项目内容:
嘉善县丁栅至天凝公路改建拓宽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嘉善县丁栅至天凝公路改建拓宽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发改[2009]250号文批准建设。嘉善县银通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为本项目的业主,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强制性资格条件详见。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姚庄镇丁栅,与上海市盛莲镇交界,路线往西接姚庄互通连接线,沿连接线前行至K6 000附近,尔后偏离老路,跨塘港、祥符荡、荻沼荡后与陶丁公路重合,沿陶丁公路行走,至K16 600附近南下,穿过星建村,在桩号K21 000附近与平黎公路相交后一直南下,经下甸庙村、东顺村,跨红旗塘(规划三级航道),接商升路,利用商升路,行至桩号K27 530附近,路线下穿杭州湾大桥北接线(二期)洪溪枢纽,终点位于天凝镇与油车港镇交界。
本工程道路全长为30.06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穿越姚庄镇(丁栅)、西塘镇及天凝镇。其中丁栅路线长7.664Km,共有大桥3座,桥长750m;西塘镇内路线长14.47Km,共有大桥5座,桥长1890m;天凝镇内路线长7.92Km,共有大桥5座,桥长1110m,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一个合同段,包括全线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含路线、路基、桥涵、路面、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其他工程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编制工作、与之相关的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全部工作)。
3、勘察和设计周期初步计划安排
(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签订合同协议书后6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审查后1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
(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其中初步设计批复后6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全部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施工技术规范专用条款。
(3)征地拆迁图编绘: 初步设计批复后十五天内。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4、资质要求: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甲级设计资质,且有类似业绩的勘察设计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可于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1月5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和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表、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文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含工可及参考资料),售后不退,同时必须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上需加盖企业公章)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现场办理《交易席位证》(如以前办理过,须带来重新登记)。
6、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现场考察时间:2010年1月6日9:00
标前会议时间:2010年1月6日10:00。
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0年1月19日9:30止,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
9、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4.1条规定以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担保,银行汇票和电汇必须在2010年1月11日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上并换取收据,银行汇票和电汇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附:强制性条件
资格后审资料目录表 名 表 号 备 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表 表A
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表 表A-1
年 月以来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人员资历要求表 表B
项目负责人和分项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表B-1
项目负责人资历表 表B-2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负责人资历表 表B-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表C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ISO9000质量体系论证(如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情况表 表D
其他资料表 表E
表A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表
投标人:合同段号 业 绩 要 求
勘察设计 自2004年12月1日以来按一个合同段完成过的1条30km及以上一级或高速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说明:1、本表所要求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在表A-1后同时附:①设计已通过审查的证明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或施工图批复文件等)复印件;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合同协议书中的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
需提供合同变更的批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通过审查的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如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通过审查的证明文件和合同协议书中都没有体现工程规模的,必须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如查实投标人的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表A-1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表
投标人:起讫时间 项目概况 业主单位 完成情况 备注
说明:1、本表所要求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在表A-1后同时附:①设计已通过审查的证明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或施工图批复文件等)复印件;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合同协议书中的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
需提供合同变更的批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通过审查的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如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通过审查的证明文件和合同协议书中都没有体现工程规模的,必须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如查实投标人的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