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山东省高速公路部分路段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己经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鲁交规划[2009]117号文批准,山东省交通厅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决定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山东省高速公路信息系统(收费、监控、通信系统)经过8年多的建设,已具有相当的系统规模,每条高速公路上都设置了规模大小不等的监控外场设施,构建起了高速公路监控系统的管理平台,基本上发挥了监控系统的作用。而随着全省高速公路网的建成以及各路段特别是国道主干线济青、京台、京沪等主要路段交通量的日益增加,一期、二期信息工程监控系统建设时各路段监控外场设备布设较少,监控设施越来越不能满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需要。因此需要对部分路段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服务区增加外场监控,同时对全路网各路段监控系统数据、图象进行整合,以满足车流量日益增长的交通管理需求。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荣乌高速(大高至鲁冀界)、长深高速(大高至滨州)、滨莱高速、京沪高速(莱芜至新泰)、济南绕城高速(东南环)、日兰高速、济聊高速、荣乌高速(烟绕段、烟新段)、沈海高速(烟莱段、日照段)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服务区增加外场监控及联网路段数据、图象整合的设计招标,为一个设计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具有相关工程设计业绩(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的设计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09年12月15日至2009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山东招标大厦5楼508室)洽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月4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交通厅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
地址:济南市舜耕路19号北楼309房间
联系人:孙永晨、李滨 邮编:250011
电话:0531-85693965、85693966 传真:0531-8569396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西座508室
联系人:张妍、柴伟阳 邮编:250002
电话:0531-81917616、81917618 传真:0531-81917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