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细
1. 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2. 2.项目编号:YCGP-2008-b-084
3.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资质证书;
4.7.主要设备(指摄像机、控制主机、光端机及软件)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
5. 谈判文件的发售:发售时间,2008年12月22日起至2009年1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2:30分至5:30分;发售地点,(湖北招标网www.hbzbw.com整理)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时间,2009年1月6日8时至9时;递交地点,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1月6日9时。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7.谈判时间及地点:时间,2009年1月6日9时;地点,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22号—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7楼。
联 系 人:曾瑜
联 系 电 话:0717-6089086
传 真 电 话:0717-6089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