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安发改招核『2011』04号文,项目业主为安化县国土资源局,估算总投资约24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安化县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安化县清塘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二期工程,建设地点:安化县清塘镇;建设规模:引水工程,300-50M3供水池10个,铺设管道9105米及其他配套工程;招标范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文件、工程综合说明;计划工期:从开工之日起,共300日历天;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工程;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近三年内企业以及拟任建造师必须在湖南省内有同等规模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3.2 报名时间:2011年1月14日至20日17:00截止,地点:安化县建设局,报名时需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拟任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证(建造师执业证)并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资质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应留下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前来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1年1月20日至25日上午 08:30时至 11:30时,下午 3:00 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化县建设局前栋五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一份5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化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主任 联 系 人: 谌峰
电 话:13973696240 电 话: 1387375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