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的委托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华能通辽珠日河风电二场浩日格吐项目220KV升压站直流电源提供和交付项目所需的设备和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卷二-技术部分的规定)。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直流电源的专业生产厂及供货商。
2、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直流电源试验或检测报告。
3、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
资格和能力。
4、 具有完善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
5、 具有良好风电项目运行经验,在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不具备以上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预审,并将最终导致被废标。
凡愿参加此次投标的合格的投标人,请自2009年12月7日起(星期六、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九点到十一点、下午二点到四点(北京时间)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没有义务承担投标人在准备和投递标书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或支出。任何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带一份金额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上述投标文件:
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于2009年12月28日下午14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至下列地址。若投标文件未能于上述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则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于2009年12月28日下午14时公开开标。
招标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58号
传 真:010-63777308
联 系 人:江 华 徐 海 森
邮政编码:100071
联系电话:010-63777318 / 63777328
电子邮箱:zbcg_china2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