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买家
1. 广邀买家:组委会通过展会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通过业内协会、学会、商会,通过专
业媒体、专业网站、大众媒体广告宣传,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短信、邮寄、派送等多种方式,邀请机械制造、汽车、电子、电力、电气、水利、环保、交通、通讯、航天、航空、冶金、石油、化工、船舶等行业的制造商、经销商、贸易商的企业老总、技术总监、产品研发工程师、产品部经理、工程师、质量控制工程师、采购经理及项目的招标方、采购商到会参观、洽谈、订货。
2. 特殊邀请:组委会与各地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合作,组织参观团前来参观、洽谈、交易,并帮助展商寻找采购商及合作伙伴。
3. 巡回宣传:选择国内较具规模和影响的同类专业展会,直接面对专业客商进行宣传推广,组织专业观众。
■ 展览会开幕前寄【展览快讯】给专业用户和业内人士,对展品进行直邮推介,增进参展商与贸易商的展前了解;
■ 精心编印《展览会会刊》传递至各地相关机构,扩大和提升参展商的知名度;
展览会的配套活动
组织国内商品和订货活动;组织国内外技术交流与技术座谈;设置信息中心,为参展商和观众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组织参展商和用户单位对话;组织对展品的评述及展前、展期、展后的宣传报导。
组织技术交流、新产品发布会的单位按每场每小时3000元交纳租金,主办单位提供场地、灯具、桌椅等配套设施及用品。
参展手续
1. 参展单位请详细填写参展报名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传真或寄往组展单位。
2. 参展商从报名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所需参展费用汇至组展单位指定帐号,参展单位汇出参展费用后,将银行汇单传真至组展单位,以便核查。
3. 组展单位按参展商的款到先后秩序安排展位。会务接待、展品运输及住宿安排等将在《入会通知书》内另行通知。
4. 组展单位收到参展款项后,先开具收据,参展商凭收据在展会期间换取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