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震源的操作人员禁止穿化纤服装;大雾、雷雨、黄昏条件下禁止进行爆炸操作;爆炸危险区应有专人警戒;使用电雷管时电雷管本身和起爆回路的电阻以及起爆电流必须满足规定要求,杂散电流大于30mA、离高压电网较近的区域、受射频电影响较大的区域等不得使用电雷管;
使用的少量爆破材料,炸药不超过100kg,雷管不超过200个,要储存在专门的房间内,指定专人保管。雷管要装箱加锁,与炸药分开存放,并隔开2m以上距离。运输时禁止雷管和炸药混装混运,应由专人押运。运输汽车应挂危险品标志,行驶速度不超过40km/h,能见度差时速度减半。存储时和运输途中应有合适的包装,注意防震、防火、防潮。
各种震源危险品使用前应根据勘探地点具体的施工环境条件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由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执行操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