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镶嵌式电力调度模拟屏通用技术条件
DL 411—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91-12-02批准 1992-04-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镶嵌式电力调度模拟屏(包括显示元件、模拟符号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及其它工业部门的镶嵌式电力调度模拟屏,是设计、制造、测试、贮运镶嵌式电力调度模拟屏及制订其产品标准的依据。
2 引用标准
GB191 包装箱储运指示标记
GB1958 形状和位置公差检测规定
GB2406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GB2423.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A 低温试验方法
GB2423.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B 高温试验方法
GB2423.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2423.10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
3 术语
3.1 平整度
模拟屏相邻塑料拼块的平面度。
3.2 氧指数
塑料拼块试样在氧、氮混合气体中,维持平稳燃烧所需的最低氧气浓度,以氧气所占体积百分数的数值表示。
4 产品分类
4.1 按用途分类
按用途分为电力系统模拟接线屏、仪表屏、信号返回屏、地理接线屏和记录仪表屏等。
4.2 按对模拟显示元件的操作方式分类
按对模拟显示元件的操作方式分为下位操作屏(即调度员在镶嵌式模拟屏上操作)和不下位操作屏(即自动控制或键盘操作)。
4.3 按模拟显示元件的显示方式分类
按模拟显示元件的显示方式分为灯光屏、电磁翻牌屏和机械对位屏等。
4.4 按结构分类
按结构分为落地式和悬挂式、折线型和圆弧型。
4.5 按阻燃性能分类
按阻燃性能分为阻燃型和非阻燃型。
5 技术要求
5.1 环境条件
5.1.1 工作大气条件:
a.环境温度:5~40℃。
b.相对湿度:5%~95%(最大绝对湿度28g/m3 )。
c.大气压力:86~108kPa;66~108kPa。
5.1.2 振动:模拟屏应能适应频率f≤10Hz时振幅为0.3mm及f>10~150Hz时加速度为1m/s2的振动。
5.1.3 周围环境要求:无爆炸危险、无腐蚀性气体及导电尘埃、无严重霉菌、无剧烈振动冲击源、有防尘及防静电措施、安全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5.2 功能
5.2.1 屏面能按照不同的用途和要求任意拼装。
5.2.2 模拟显示元件方式如表 1所示。
表 1
5.2.3 能接受远动装置、在线监控计算机或模拟屏控制器的信息控制,具有以下各项功能。
5.2.3.1 采用灯光显示方式时,可具有亮度调节及亮、暗屏切换功能。当暗屏运行时,一旦被模拟的对象有状态变位,应自动局部或全部转为亮屏运行。
5.2.3.2 具有音响告警功能(包括音响解除)。
5.2.3.3 具有失电保护功能(记忆功能)。当失电时间不大于20min时,在电源恢复后,模拟显示元件能自动重现失电前的状态。
5.2.3.4 具有模拟显示元件检查功能 ( 试灯功能 ) 。全部模拟显示元件均可用自动或手动方式转换其状态,以便在进行检查试验时不会影响其原来的记忆状态。检查可分定期检查和随机手动查两种。
5.2.4 具备安装数字显示元件及模拟量记录仪表的条件。
5.3 结构要求
5.3.1 镶嵌屏由屏架、塑料拼块和边屏组成。
5.3.1.1 基本尺寸:
a.落地式每列屏的基本尺寸。
宽:600mm,800mm。
深:500mm,(550mm),600mm。
b.悬挂式屏的尺寸由用户与制造厂商定。
c.边屏尺寸由用户与制造厂商定。
5.3.1.2 折线型镶嵌屏相邻列之间转角为:0°、2°、5°、10°、15°、20°、25°、30°。
5.3.1.3 圆弧型镶嵌屏的曲率半径不小于8m。
5.3.1.4 屏架、门、边屏等外观涂膜平整,不反光,色泽一致,无气孔砂眼、裂纹、锈斑等现象。
5.3.1.5 屏架应具备与地基固定的构件,各零部件焊接、装配应牢固可靠。
5.3.1.6 屏架应具有安全接地设施,每列屏架之间应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在接地处设有明显接地标志。
5.3.1.7 镶嵌屏面对水平面的垂直度公差值不大于1mm/1000mm。
5.3.1.8 镶嵌屏面的平面度公差值在1000mm×1000mm的任意范围内,应不大于2mm。
5.3.2 塑料拼块:
5.3.2.1 塑料拼块应采用耐老化、高强度的工程塑料模压制成。
5.3.2.2 塑料拼块的基本尺寸以12.5mm为模数,优先采用下列尺寸:25mm×25mm,25mm×50mm,50mm×50mm。
5.3.2.3 单个塑料拼块的平面度公差值不大于0.1mm。
5.3.2.4 相邻塑料拼块的平整度公差值不大于0.2mm。
5.3.2.5 相邻塑料拼块间的缝隙不大于0.1mm。
5.3.2.6 塑料拼块颜色要均匀一致,无反光、缩瘪及伤痕。
5.3.2.7 阻燃型塑料拼块的材料氧指数不小于27。
5.3.3 模拟符号:
5.3.3.1 母线符号宽6~9mm,线路符号宽3~6mm。
5.3.3.2 模拟符号线条宽度公差值不大于0.05mm。
5.3.3.3 模拟符号线条的直线度在任意1000mm的范围内不大于2mm。
5.4 性能要求
5.4.1 绝缘电阻:
5.4.1.1 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镶嵌屏中非电连接的两个独立电路之间及各带电回路与屏架之间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MΩ。
5.4.1.2 在湿热条件下(温度40±2℃、相对湿度90%~95%、大气压力86~108kPa),镶嵌屏中非电连接的两个独立电路之间及各带电回路与屏架之间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MΩ。
5.4.2 绝缘强度: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镶嵌屏中非电连接的两个独立电路之间及各带电回路与屏架之间,应能承受50Hz交流试验电压1500V(有效值)历时1min的试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5.4.3 显示元件使用寿命:
a.灯光显示元件不小于17000h;
b.电磁翻牌显示元件不小于1×105次;
c.机械对位显示元件不小于1×104次。
5.4.4 电源:
a.额定电压220V,允许偏差-15%~+10%;
b.谐波含量小于5%;
c.频率为50Hz时,允许偏差±5%。
5.4.5 亮度:灯光显示元件的亮度应均匀,通常不小于80cd/m2。
5.4.6 连续通电试验时间:灯光显示元件完成调试后,在出厂前进行不少于72h的连续稳定通电试验,性能应能符合技术要求。 详情